索引号 640000014/2022-00248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5-06-24 17:16
名称 关于组织全区大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纪念“六.五”环境日暨环境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文号 宁环发[2015]50号 成文日期 2015-06-24 17:16

1、序号:92

2、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3、索引号:T2242015085

4、信息名称:关于组织全区大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纪念“六.五”环境日暨环境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5、内容描述:全区大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纪念“六.五”环境日暨环境教育宣传月活动内容

6、文件编号:宁环发[2015]50号

7、信息类别:T

8、产生日期:2015.05.29

9、公开形式:网站

10、公开时限:一年

11、公开类别:公开

12、公开范围:全部

13、公开责任部门:自治区环保厅、教育厅、团委

14:信息内容:

各市、县(区)环境保护局、教育局、团委,有关高等学校: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6月5日为环境日,《宁夏环境教育条例》规定每年6月第一周为自治区环境教育宣传周。今年6月5日是新《环保法》实施后的首个环境日,6月1日—7日是自治区第四个环境教育宣传周。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教育厅、团委决定组织全区大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纪念“六·五”环境日暨环境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6月1日-6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践行绿色生活,建设美丽宁夏”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一次国旗下讲环保活动。

(二)举办一次环境教育公开课。

(三)以少先队组织、团组织或环保社团为单位举办一次环保主题活动。

(四)以各类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一次以环保为主题的征文、演讲、文艺表演或知识竞赛等活动。

(五)以学校或班级为单位播放一次环保影视片、刊登一期环保板报、清理一次白色污染、开展一次环保小制作、发放一批环保宣传资料。

四、活动要求

(一)请各级环境保护局、教育局和团委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各级环保部门尽量为学校提供环保手册、环保影视片和环保宣传品等环保资料,及时收集并报送辖区活动信息。各级教育部门负责通知辖区内学校,并督促学校结合实际选择活动内容中的一到二个项目扎实开展。各级团委要利用自身优势,广泛动员全区青少年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教育活动。

(二)各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活动形式,制定活动方案,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活动过程中,各学校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重大活动进展情况,各级环保、教育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积极支持、指导和参与各学校的活动。

(三)活动结束之后,各学校要在6月30日前将活动方案、照片(精选2-4幅)、总结(1000字以内)的电子版资料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指定邮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教育厅、团委将依据报送资料和各地活动成效评选20个“组织‘六·五’环境日暨环境教育宣传月活动”先进单位。

15、载体类型:电子

16、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