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1861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厅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 | 2015-06-29 16:05 |
名称 | : | 关于在全区开展环境应急大检查的通知 | |||
文号 | : | 宁环办发[2015]47号 | 成文日期 | : | 2015-06-29 16:05 |
1、序号:103
2、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3、索引号:T2242015096
4、信息名称:关于在全区开展环境应急大检查的通知
5、内容描述:全区开展环境应急大检查要求
6、文件编号:宁环办发[2015]47号
7、信息类别:T
8、产生日期:2015.06.01
9、公开形式:网站
10、公开时限:一年
11、公开类别:公开
12、公开范围:全部
13、公开责任部门:自治区环保厅
14:信息内容:
各市、县(区)环境保护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
为加强环境安全保障,防止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决定从2015年6月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环境应急工作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针对易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大检查。重点检查沿黄河干流、支流、重点湖泊等流域尾矿库企业和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存在重大环境污染隐患的企业。
二、检查内容
尾矿库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情况,危险化学品单位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设施和场所的环境风险防控情况。主要内容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报备、演练和培训情况,环境应急物资装备储备情况和事故收集设施建设情况,清净下水系统、雨水系统、生产废水系统环境风险防控情况等。各地可结合地方产业方式和污染源分布实际情况,检查其他易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行业企业,确定具体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
三、检查时间和方式
自6月初至年底,各地环保部门要将此项检查工作与全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相结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要迅速进行整改。结合地方政府安排部署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联合有关部门,通过现场检查、综合督查、专项督查、交叉督查、抽查等方式,对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检查治理情况和辖区内检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月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地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抽查部分企业。
各级环保部门要认真总结检查工作,并于11月30日前将环境应急工作大检查总结报告报送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四、几点要求
(一)深化对环境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各级环保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过救灾”的理念,提高企业对环境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在处置各类事故时要高度重视保障环境安全;严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地方政府环境安全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突发环境事件。
(二)严格督促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各地要严格督促存在的问题整改,结合自治区政府“四个一批”要求,对环境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落实;对拒不整改的,要实行挂牌督办,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努力营造环境风险预防良好氛围。各地环保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广泛支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做好信息公开,向社会及时公布大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积极引导企业做好环境风险防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15、载体类型:电子
16、备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