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1714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5-10-26 14:40
名称 关于成立自治区腾格里沙漠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
文号 宁环发[2015]60号 成文日期 2015-10-26 14:40

1、序号:123

2、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3、索引号:T2242015105

4、信息名称:关于成立自治区腾格里沙漠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

5、内容描述:自治区腾格里沙漠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及成员

6、文件编号:宁环发[2015]60号

7、信息类别:T

8、产生日期:2015.06.16

9、公开形式:网站

10、公开时限:一年

11、公开类别:公开

12、公开范围:全部

13、公开责任部门:自治区环保厅

14:信息内容: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腾格里沙漠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77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对腾格里沙漠污染整治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中卫市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快推进污染整治工作,按时完成所有污染问题的整改工作。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决定成立自治区腾格里沙漠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黄雅杭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成 员:樊永学 厅法规与宣传教育处处长

闫红秀 厅环境影响评价处处长

户鼎荣 厅环境监测处处长

冯雪辉 厅规划财务处副处长

黄德升 厅污染防治处副处长

虢 鹏 自治区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局副局长

丁福贵 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

童云峰 自治区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长

解 仁 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主任

办公室日常工作由自治区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局副局长虢鹏负责,工作人员为自治区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局樊振发、王建玉、孙振龙,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赵勇、哈振亚。(联系人:王建玉 0951—5160873 18995065566)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及成员分工

(一)督促、指导市、县人民政府规范开展腾格里沙漠地区污染治理,确保整治到位。(厅污染防治处牵头负责,环境监测处、自治区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局、环境监测中心站、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配合)

(二)落实中办发电〔2014〕41号通报精神,督促中卫市人民政府履行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关停所有违法超标企业。(自治区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局牵头负责,厅法规与宣传教育处配合)

(三)督促中卫市政府及相关企业制定整治方案,拉条挂账、列出清单、落实任务、逐项销号,于9月底前完成所有整治事项。(自治区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局牵头负责,厅法规与宣传教育处配合)

(四)督促中卫市政府根据环境保护部下发的技术手册和导则,组织开展地下水、土壤污染及危险废物处置调查评估工作,在此基础上,制定监测和治理方案,抓好落实工作。(厅污染防治处牵头负责,厅环境监测处、规划财务处、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配合)

(五)组织开展全区涉危险废物项目环评清理,于7月底前完成。配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做好腾格里沙漠地区工业园区专项清理。(厅环境影响评价处牵头负责,自治区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配合)

(六)组织对中卫市18家挂牌企业污染治理工作按“一企一验收”原则适时验收,并配合环境保护部对中卫市腾格里沙漠污染治理整体摘牌验收工作。(自治区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局牵头负责,厅法规与宣传教育处、污染防治处、环境影响评价处、环境监测处、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配合)

(七)负责中卫市腾格里沙漠污染治理工作的信息公开。(自治区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局负责)

(八)负责汇总、整理、上报中卫市腾格里沙漠污染治理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9月底前将中卫市腾格里沙漠地区污染治理整体情况上报环境保护部。(自治区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局负责)

(九)负责归集中卫市腾格里沙漠污染治理档案。(自治区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局负责)

(十)协调处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自治区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局负责)

15、载体类型:电子

16、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