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1621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厅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 | 2015-11-02 09:16 |
名称 | : | 关于同意变更宁夏金昱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40万吨/年聚氯化烯树脂多联产循环经济项目和年产200万吨真空制盐综合项目建设单位名称的函 | |||
文号 | : | 宁环函[2015]198号 | 成文日期 | : | 2015-11-02 09:16 |
1、序号:134
2、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3、索引号:T2242015116
4、信息名称:关于同意变更宁夏金昱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40万吨/年聚氯化烯树脂多联产循环经济项目和年产200万吨真空制盐综合项目建设单位名称的函
5、内容描述:同意变更宁夏金昱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40万吨/年聚氯化烯树脂多联产循环经济项目和年产200万吨真空制盐综合项目建设单位名称
6、文件编号:宁环函[2015]198号
7、信息类别:T
8、产生日期:2015.06.25
9、公开形式:网站
10、公开时限:一年
11、公开类别:公开
12、公开范围:全部
13、公开责任部门:自治区环保厅
14:信息内容:
宁夏金昱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的《关于变更项目建设单位名称的申请》(宁金昱元发〔2015〕65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2014年12月15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以(宁环审发〔2014〕48号、49号)分别批复了《宁夏金昱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40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多联产循环经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宁夏金昱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真空制盐综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上工程建设单位主体均为宁夏金昱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依据自治区经信委同意变更项目建设单位的函(宁经信函〔2015〕41号、42号),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同意项目建设单位由宁夏金昱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宁夏金昱元广拓能源有限公司。
二、该项目建设内容、性质、规模及工艺等不变,仍按原环评批复(宁环审发〔2014〕48号、宁环审发〔2014〕49号)执行。
三、该项目环评报告书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项目环评报告书应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重新审核。
15、载体类型:电子
16、备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