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1693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厅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 | 2015-10-26 14:40 |
名称 | : | 关于开展“法治环保 美丽宁夏”环保法电视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 |||
文号 | : | 宁环发[2015]68号 | 成文日期 | : | 2015-10-26 14:40 |
1、序号:127
2、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3、索引号:T2242015109
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法治环保 美丽宁夏”环保法电视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5、内容描述:法治环保 美丽宁夏”环保法电视知识竞赛活动内容
6、文件编号:宁环发[2015]68号
7、信息类别:T
8、产生日期:2015.07.30
9、公开形式:网站
10、公开时限:一年
11、公开类别:公开
12、公开范围:全部
13、公开责任部门:自治区环保厅
14:信息内容: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党委宣传部、环境保护局、司法局、团委、电视台,各县(区)、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
为宣传贯彻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自治区污染物排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推进美丽宁夏建设进程,营造全民知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法治环保·美丽宁夏”环保法电视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法治环保·美丽宁夏。
二、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宁夏广播电视台、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团委。
协办单位: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各地级市、宁东基地管委会对应单位。
三、组织领导
成立竞赛活动组委会,负责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成员如下:
主 任:
赵旭辉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主任:
贾捷频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巡视员、文明办主任
孔令彬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田宝贵 宁夏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李春劳 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
丁 聃 自治区团委副书记
成 员:“法治环保·美丽宁夏”环保法电视知识竞赛活动主办及协办单位各成员。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孔令彬兼任办公室主任,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宣传教育处处长谭斌、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法规与宣传教育处处长樊永学、自治区环境宣传教育中心主任张平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竞赛活动的日常工作。
组委会负责总体组织协调工作;自治区人大法工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自治区政府法制办负责组织命题组有关工作;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负责竞赛组织、竞赛后勤保障等工作;自治区团委负责组织宁夏大学、银川能源学院和宁夏生态文明促进会环保志愿者分别组建1支参赛队参赛;宁夏广播电视台负责决赛、复赛的组织策划和录播、直播工作。
各协办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辖区竞赛工作,参照自治区有关分工进一步分解任务,确保竞赛活动顺利开展。
四、参赛范围
区内各机关、社区、学校、企业、社会组织。
五、竞赛内容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及《自治区污染物排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以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知识为补充,组织专业队伍开发集知识性、趣味性、实践性为一体的知识竞赛题库,竞赛内容原则上不超出题库范围。
六、竞赛准备
(一)组建参赛队。共组建36支参赛代表队。参赛代表队每队3人,指定1人任队长。
自治区级组建4支参赛代表队;
银川市组建6支参赛代表队;
石嘴山市组建5支参赛代表队;
吴忠市组建5支参赛代表队;
固原市组建5支参赛代表队;
中卫市组建5支参赛代表队;
宁东基地管委会组建6支参赛代表队。
(二)开发竞赛题库。成立命题组,由环保部法规司、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自治区人大法工委、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宁夏大学法学院、律师事务所和有关环保法专家组成命题组,出500-800道题充实竞赛题库,下发到参赛单位。命题组根据题库设计题型为: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10分、20分、30分)、观众答题四种,针对四种题型组织公开培训,自行组织复习,题量要保证每一轮竞赛不出现重复题。命题组中选择三位专家成立仲裁组,在竞赛现场裁定存疑答案。
(三)加强宣传动员。各主办、协办单位要高度重视竞赛活动,安排专人负责,加强组织协调,积极组织区内外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广泛动员社会各界踊跃参与,扩大活动社会影响力。
七、竞赛实施
本次竞赛采取集中竞赛的方式,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一)初赛阶段。拟定9月中下旬,分别在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电视台演播大厅进行初赛,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给予部分资金补助,届时按正式比赛程序组织实施。每场12支参赛队,共3场,每场淘汰8支代表队,共淘汰24支代表队,共12支参赛代表队晋级。所在辖区组织人员参加,各主办、协办单位部分领导参加,当地电视台全程录播。
(二)复赛阶段。拟定10月中下旬,在宁夏广播电视台演播大厅进行复赛,届时严格按照竞赛程序进行。12支晋级参赛代表队参加,淘汰6支代表队,6支代表队晋级。各主办、协办单位领导和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银川市环保局部分职工和参赛代表队所属单位部分职工参加,宁夏电视台全程录播。
(三)决赛阶段。拟定10月下旬,6支晋级代表队在宁夏广播电视台演播大厅进行决赛,拟邀请自治区领导、环保部副部级领导出席,邀请环保部法规司、宣教司领导和部分兄弟省份环保部门领导参加,各主办、协办单位领导和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银川市环保局部分职工和参赛代表队所属单位部分职工参加,宁夏电视台全程直播。
八、奖项设置
竞赛设团体奖和个人奖,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四个等次。团体奖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6个。个人奖设一等奖3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9个,优秀奖18个。
九、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参与,认真做好参赛人员的组织选拔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确保竞赛活动圆满完成。
(二)参赛选手要熟悉环保法律法规,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各单位要认真培训参赛选手,积极组织单位职工观摩比赛,接受教育、相互学习。
附件: 竞 赛 规 则
一、基本规则
1.参赛队伍座次现场抽签决定。
2.答题裁定:答题正误由主持人裁定,遇有违规争议的,主持人无法判定时,由主持人请求仲裁组裁定。仲裁组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牵头组建。
3.各参赛队基准分为100分,在此基础上通过竞赛增减,比赛结束依据各队得分高低排定名次。
4.选手答题须起立作答,答题完毕后须回复“答题完毕”,在规定时间之外回答的内容无效。
二、必答题规则
1.必答题共三轮。每队每人1题,按队员场上座位顺序,面向观众,从左至右,依次为1-3号队员,每题10分,答对加10分,答错或不完整扣10分。
2.必答题按每队1-3号队员轮流作答,其他队员不得代为作答或提示,否则扣分。
3.选手答题时间从主持人把题目读完后开始计时,不得超过20秒,超时无效并扣分。
三、抢答题规则
1.抢答题共18题,每题10分,答对加10分,答错扣10分。
2.各参赛队需要在主持人宣布“开始”后再抢答,可在规定时间内商议和补充。提前抢答视为犯规,扣10分,不再增补试题。
3.抢答题答题时间不得超过30秒,超时无效,扣10分。
四、风险题规则
1.风险题分为10分、20分、30分三类,每类各6题,答对得相应分数,答错扣相应分数,各队可视自身积分自由选题或弃选。
2.各参赛队按座位顺序选题、答题,题目一经选定便不得更改,已选过的风险题不再重选。
3.参赛队内部可在相互讨论后,选派一名选手起立作答,队内其他选手可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答完题应说“回答完毕”后方可坐下,回答完毕后不得再补充作答。
4.风险题不按分值区别计时,讨论时间30秒,答题时间30秒,超时无效。
五、附加赛规则
1.比赛结束后,如果有两支以上参赛队积分相等而影响晋级或获奖等次评定时,积分相等的代表队进行附加赛。
2.附加赛题型为抢答题,规则同前,直到决出名次为止。
六、竞赛奖励
团体奖颁发奖牌和证书。个人奖一等奖奖励价值5000元左右奖品并颁发证书,个人奖二等奖奖励价值3000元左右奖品并颁发证书,个人奖三等奖奖励价值2000元左右奖品并颁发证书,
个人奖优秀奖奖励价值1000元左右奖品并颁发证书。其他参赛队员赠送一份价值500元左右的学习奖品,观众答题正确可获得一份50-100元左右学习纪念品。
15、载体类型:电子
16、备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