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0778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5-11-02 09:13
名称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94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 宁环函[2015]265号 成文日期 2015-11-02 09:13

1、序号:173

2、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3、索引号:T2242015155

4、信息名称:关于自治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94号提案答复的函

5、内容描述:对自治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94号提案答复

6、文件编号:宁环函[2015]265号

7、信息类别:

8、产生日期:2015.07.24

9、公开形式:网站

10、公开时限:一年

11、公开类别:公开

12、公开范围:全部

13、公开责任部门:自治区环保厅

14:信息内容:

庞立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推进节能减排,促进生态环境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十二五”以来,自治区各级环保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及自治区第七次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为依据,认真组织实施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措施,稳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我区规模以上火电厂脱硫、造纸企业碱回收等重点减排项目全部建成投运,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也全部建成投运。随着节能减排工作的不断深入,节能减排重点项目越来越少,进一步削减主要污染物的空间越来越窄。因此,采取有效措施,支持鼓励企业加大减排设施投入,是今后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途径。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谋划部署节能减排工作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节能减排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谋划部署。年初,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严格减排措施的落实,实现经济发展和区域环境改善同步的目标。自治区政府与5个设区市政府、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签订了2015年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自治区环保厅与10家重点企业签订了减排目标责任书,并在自治区主要媒体上对国家和自治区2015年重点减排项目名单进行了公告,明确了各地区及相关部门和企业的减排目标任务,为完成年度减排指标奠定了基础。

二、污染物排放管理制度和能力建设实现新突破

近年来,《自治区污染物排放管理条例》和一批规章颁布实施,有力促进了宁夏环境管理体系建设,有力推进了全区排污许可、区域排放总量控制、节能减排等工作再上新台阶。目前,自治区稳步推进环境容量研究工作,已完成《全区大气环境容量研究报告》、《宁夏地表水环境容量研究报告》及《宁夏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研究报告》,为我区环境管理由目标总量向容量总量管理转型奠定了基础。同时还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区火电行业环境影响后评估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宁夏火电行业排污权核定技术指南》,全面开展火电行业环境影响后评估工作,宁东基地核心区已投产项目和宁夏天元锰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重点排污行业企业环境影响后评估工作已完成。重点行业后评估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挖掘减排潜力,为制定行业排污权核定技术指南和核发排污许可证提供基础支撑。

三、“四项行动计划”有力推进节能减排

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制定印发了《自治区环境保护行动计划》、《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年)》、《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和《自治区节能降耗行动计划(2014年-2015年)》四个行动计划,明确地方政府和部门的目标责任,由自治区政府督察室按季督查通报、推进实施。安排环保专项资金5.7亿元,同比增长65.7%,支持实施了大气污染防治、慈善园区污水处理等一批重点环保项目。特别是宁东基地累计投入环保治理资金近40亿元,新建矿井废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废水暂存调节池等环保基础设施,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4万吨/日;完成重点企业排污口规范化建设48家,对340个废水废气和废渣排放点实现24小时动态监控。自治区环保、住建、农牧等部门联合对全区30蒸吨以上工业及采暖燃煤锅炉、建成运行城市污水处理厂和重点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医药、造纸、印染、化工、淀粉、农副食品加工等重点企业以及规模化畜禽养殖厂(小区)开展了摸底调查,确定进一步治理措施。

四、全区产业转型升级步伐明显加快

自治区运用“优先、控制、禁止”三道闸门,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落实大气污染物等量或倍量替代要求。明确在城市主导风向禁止新建涉及废气排放的重污染项目,银川市、宁东基地火电、石化、化工和水泥等重点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限值。要求新建的宁东至浙江外送电项目按照严于燃气机组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和运行,从源头控制和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有力推动了全区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五、扎实推进重点减排工程建设

今年以来,我区严格执行重点减排工程调度机制,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实时掌握建设进度。截止目前,全区统调火电企业46台16680MW机组全部取消脱硫烟气旁路,全部完成脱硝设施建设;全区企业自备电厂30台812MW机组完成脱硫设施建设,18台490MW机组完成脱硝设施建设,分别占全区自备电厂总装机的71.35%和43.1%;水泥行业21条生产线全部完成低氮燃烧改造和脱硝工程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强力推动最严火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落地”,安排所有火电企业开展除尘、脱硫设施增容改造,33台12390MW机组完成脱硫增容改造,占统调火电企业总装机的74.3%。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拟出台严于特别排放限值的超低排放标准。我区鸳鸯湖电厂全面完成除尘、脱硫和脱硝设施改造,目前,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控制在20mg/m3、 35 mg/m3 、40 mg/m3以下,争创西北地区首个实现超低排放的火电企业。自治区通过落实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倒逼”企业加大在大气污染物治理方面的投入,2014年全区仅电力行业脱硫增容改造、脱硝总投资达到18亿元,是近年来减排工程建设投入最多的一年。

六、严格燃煤锅炉污染治理

草拟了《自治区环境保护六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自2015年起,全区禁止新建燃煤茶浴炉,沿黄城市带市、县(区)不得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锅炉,其它市、县(区)建成区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新建燃煤锅炉必须安装高效除尘、脱硫、脱销设施,同步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并与当地环境保护部门联网,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新标准特别限制。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排放浓度达到燃气轮发电机组排放限值。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按照“一区一热源”建设热电联产机组和工业余(废)热利用回收装置。同时,要求今后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除煤化工、火电以外)一律实施煤炭减量等量替代,新建煤化工项目要采用最先进的节能环保技术。目前,银川市已经制定了《银川市城市供热总体规划(2012-2020年)》,吴忠、中卫市开工建设2×350MW热电项目,积极为全面拆除城区燃煤小锅炉创造条件。固原市印发了《固原市供热、燃气行业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意见》,明确了供热、燃气行业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的具体目标。

七、积极淘汰落后产能

自治区政府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实施方案》,将钢铁、水泥、电解铝和焦炭、铁合金、电石等过剩产能列入负面清单,限制其扩张产能,不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备案这些新增产能项目,并对现有项目进行全面清理。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制定了严于国家的淘汰落后产能计划,进一步加快电石、铁合金、金属冶炼、水泥、造纸、电解铝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已关停美利纸业、昊盛纸业20个蒸球,关停富荣化工、海鑫化工两家小氮肥企业,青铜峡铝业关停两条电解铝生产线。2014年,全区共淘汰老旧车和黄标车45027辆,共淘汰电石41万吨、铁合金19.8万吨、焦炭20万吨、水泥156万吨、造纸9.8万吨、电解铝16.5万吨,国家和自治区下达的18个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全部完成,提前一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推进节能减排,促进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我们将坚定信心,强化措施,深入推进此项工作。同时,衷心期盼继续关注与支持环境保护工作。

15、载体类型:电子

16、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