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0781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厅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 | 2015-11-02 09:13 |
名称 | : | 关于同意变更宁夏吴忠运风2号风电场一期工程建设单位的函 | |||
文号 | : | 宁环函[2015]262号 | 成文日期 | : | 2015-11-02 09:13 |
1、序号:170
2、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3、索引号:T2242015152
4、信息名称:关于同意变更宁夏吴忠运风2号风电场一期工程建设单位的函
5、内容描述:同意变更宁夏吴忠运风2号风电场一期工程建设单位
6、文件编号:宁环函[2015]262号
7、信息类别:T
8、产生日期:2015.07.23
9、公开形式:网站
10、公开时限:一年
11、公开类别:公开
12、公开范围:全部
13、公开责任部门:自治区环保厅
14:信息内容:
吴忠市五里坡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报来的《关于宁夏太阳山风电场浙江运达五里坡49.5MW工程项目变更业主的申请》(五里坡风电〔2015〕10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2011年3月14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批复了《宁夏吴忠运风2号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宁环表〔2011〕26号),该工程总装机规模为49.5MW,建设单位主体为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依据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宁夏太阳山风电场浙江运达五里坡49.5MW工程项目变更业主的批复》(宁发改审发〔2011〕668号)和你公司的申请,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同意该项目建设单位由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吴忠市五里坡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二、该项目建设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及工艺等不变,仍按原环评批复(宁环表〔2011〕25号)执行。
15、载体类型:电子
16、备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