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0829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厅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 | 2015-11-02 09:13 |
名称 | : |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37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 |||
文号 | : | 宁环函[2015]245号 | 成文日期 | : | 2015-11-02 09:13 |
1、序号:167
2、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3、索引号:T2242015149
4、信息名称:关于自治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37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5、内容描述:自治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37号提案协办意见
6、文件编号:宁环函[2015]245号
7、信息类别:T
8、产生日期:2015.07.10
9、公开形式:网站
10、公开时限:一年
11、公开类别:公开
12、公开范围:全部
13、公开责任部门:自治区环保厅
14:信息内容: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现就龚晓科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美丽乡村”清洁能源利用”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总体情况及成效,2008—2014年,自治区累计投入资金15.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11.21亿元,自治区财政配套4.69亿元),对全区2169个行政村进行了环境综合整治。有效保护农村集中式水源地432处,建设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117座、集污管网1539公里,建设垃圾中转站(点)与填埋场304座,购建垃圾箱(池)20.8万多个,发放垃圾收转运车10517辆。试点地区农村环境面貌大为改善,示范效应逐步凸显,全区350余万农村人口从中受益。
二、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全区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本得到保护,三分之二的镇区驻地中心村镇生活污水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全区生活垃圾“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或乡镇处理”的管理模式普遍推广,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环境脏乱差的现象明显改善。
三、我厅支持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目前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适用范围不包括清洁能源方面。
15、载体类型:电子
16、备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