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1502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5-11-02 09:09
名称 关于印发《自治区进口废五类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认定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
文号 宁环办函[2015]56号 成文日期 2015-11-02 09:09

1、序号:214

2、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3、索引号:T2242015196

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自治区进口废五类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认定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

5、内容描述:自治区进口废五类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认定工作规定(试行)

6、文件编号:宁环办函[2015]56号

7、信息类别:T

8、产生日期:2015.07.25

9、公开形式:网站

10、公开时限:一年

11、公开类别:公开

12、公开范围:全部

13、公开责任部门:自治区环保厅

14:信息内容:

各市、县(区)环境保护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

根据《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12号令)、《进口可用做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23号)、《关于下放和加强进口废五金类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环函﹝2013﹞176号)、《加工利用进口废五金类废物企业认定指南》(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制定了《进口废五金类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认定工作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自治区进口废五金类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认定

工作规定(试行)

一、办理依据

(一)《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12号令)。

(二)《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23号)。

(三)《关于下放和加强进口废五金类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环函〔2013〕176号)。

(四)《加工利用进口废五金类废物企业认定指南》(试行)。

二、办理程序

(一)申请。

申请领取进口废五金类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资格证书的企业,应向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提出申请,提交书面申请报告、环境保护报告、资格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和符合认定资格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申请企业具有多处进口废五金类废物加工利用场所的,应就各处场所分别申请资格许可。

(二)受理。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检查。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以书面方式向申请企业告知受理意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受理下一年资格证书申请。

(三)审查。

自治区环保厅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按照进口废五金类定点加工利用企业环境保护现场考核表(见附件3)对申请企业组织现场核查。申请企业所在地市级环保局按照《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中加工利用企业环境保护要求和《加工利用进口废五金类废物企业认定指南》中许可条件内容,重点审查企业是否存在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作出是否符合条件的意见(见附件4)。

(四)公示。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在“宁夏环境保护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不计入审批时限。

(五)认定。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组织进一步核查后确定符合条件的,予以认定并公告,颁发资格证书,并将认定结果上报环保部备案。公示期确有异议的,或者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企业不予认定并说明理由。

三、资格证书有效期

试生产企业资格证书有效期不超过1年。“圈区管理”园区外的企业,资格证书有效期不超过2年。

四、变更、延续和遗失

(一)变更。有效期内有新、改、扩建项目的,企业应按照原申请程序和要求重新申领资格证书。

(二)延续。资格证书有效期内,进口废五金类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继续从事进口废五金类废物加工利用活动的,应当于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三)遗失。企业因故遗失资格证书的,应在省级综合或环境类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在有效期内向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申请补发资格证书。

五、监督管理

(一)各级环保部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如实记录检查情况,依法依规做好认定工作。

(二)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的,依法撤销资格证书。

(三)各级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在认定过程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滥用职权的,依法追究责任。

本规定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3年发布的第1号公告《关于办理加工利用国家限制进口 可用作原料的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 废电机等企业认定事项的公告》同时废止。

附件:1.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企业申请表

2.有关证明材料的说明

3.宁夏进口废五金类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考核表

4.进口废五金类废物定点资格认定申请企业守法情况

(附件另存)

15、载体类型:电子

16、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