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0436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厅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 | 2015-12-11 09:32 |
名称 | : |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同意变更中卫市第四排水沟综合治理项目的函 | |||
文号 | : | 宁环函[2015]509号 | 成文日期 | : | 2015-12-11 09:32 |
1、序号:288
2、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3、索引号:T2242015259
4、信息名称: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同意变更中卫市第四排水沟综合治理项目的函
5、内容描述:同意变更中卫市第四排水沟综合治理项目
6、文件编号:宁环函[2015]509号
7、信息类别: T
8、产生日期:2015.12.02
9、公开形式:网站
10、公开时限:一年
11、公开类别:公开
12、公开范围:全部
13、公开责任部门:自治区环保厅
14:信息内容:
中卫市人民政府:
《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变更中卫市第四排水沟综合治理项目的函》(卫政函〔2015〕223号)收悉。经我厅和自治区财政厅研究协商,答复如下:
一、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原则同意你市第四排水沟综合治理项目变更为中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二、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调整后的实施方案,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合同制、招投标制和监理制,加大项目监管力度,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三、加大项目资金管理力度,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切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15、载体类型:电子
16、备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