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0398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6-19 16:25
名称 关于批复2015(第五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6-19 16:25

1、序号298

2、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3、索引号:T2242015269

4、信息名称:关于批复2015(第五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5、内容描述:批复2015(第五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6、文件编号:宁环发[2015]114

7、信息类别: T

8、产生日期:2015.12.23

9、公开形式:网站

10、公开时限:一年

11、公开类别:公开

12、公开范围:全部

13、公开责任部门:自治区环保厅

14:信息内容:

有关市、县(区)环境保护局、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宁政发〔201323号)、《关于201510项民生计划为民办30件实事的通知》(宁政发〔201512号)相关规定,为确保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顺利实施,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财政厅按照方案确定的原则要求,对你市、县(区)申报的2015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组织专家和有关单位进行了审查和研究,现予以批复(具体内容见附件),并就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建设主体,要抓好项目管理,全面实行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效果。

二、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要认真落实县级财政报账制、资金联签审批制、审计核查制,做到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三、切实加强项目管理。所有建设项目必须实行法人制、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公示制。各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泾源县泾河源镇污水处理项目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资金由泾源县人民政府负责筹集,并与该项目同时建成投入使用。

四、切实加强竣工验收。项目竣工后,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根据《自治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农村环境整治项目验收细则>的通知》(宁环农办〔201254号)要求进行交工、峻工验收。

五、切实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与维护。项目验收后,形成的固定资产,交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明确的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管理,并切实加强设施的运行管理与维护工作,确保设施持续稳定运行。

 

2015(第五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汇总表

序号

项目/区域

核定投资额(万元)

备注

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1468

 

1

银川市

442

 

2

吴忠市

326

 

3

固原市

700

 

总计

1468

 

 

 

 

 

 

 

 

 


附件:

2015年(第五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活污水与生活垃圾处理建设内容汇总表

一、银川市

序号

村庄名称

(数量)

所在地(市//乡镇)

所属流域区域

 

主要环境问题

项目

类型

起止日期

(年月)

核定投资额(万元)

备注

合计

全区(41

 

 

 

 

 

 

1468

 

小计

银川市(10

 

 

 

 

 

 

442

 

1

杨和镇居民安置区:纳家户新村、杨和三期和四期/闽宁镇:武河、福宁、园艺、木兰、东滩、西滩、中滩村

永宁县/杨和镇居民安置区、闽宁镇

沿黄区域

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不足

生活垃圾处理

建设转运能力为36.7t/d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包括购置1.1m3钢制垃圾箱1730个,8m3垃圾压缩车2辆,90*40*100cm钢木垃圾桶498个,120L电动三轮保洁车45辆。

纳家户新村:配置1.1m3钢制垃圾箱386个,8m3垃圾压缩车1辆,90*40*100cm钢木垃圾桶107个,120L电动三轮保洁车10辆。

杨和三期和四期:1.1m3钢制垃圾箱710个, 90*40*100cm钢木垃圾桶205个,120L电动三轮保洁车19辆。

闽宁镇武河、福宁、园艺、木兰、东滩、西滩、中滩村分别配置5 m3垃圾转运车1辆,共计7辆。

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

201512-20163

442

提升

完善

 

 

 

二、吴忠市

序号

村庄名称

(数量)

所在地(市//乡镇)

所属流域区域

 

主要环境问题

项目

类型

起止日期

(年月)

核定投资额(万元)

备注

小计

吴忠市(25

 

 

 

 

 

 

326

 

3

金积镇塔湾村、大院子村、郝渠村、新老镇区、劳务移民安置区/金银滩镇镇区、新渠村、沟台村、团庄村/扁担沟镇镇区、渠口村、烽火墩村/板桥乡任桥村、劳务移民安置区、洼渠农民安置区/东塔寺乡李园、洼路沟、柴园农民安置区/高闸镇镇区、郭桥村、高闸村、马家湖村、农民安置区

利通区/金积镇、金银滩镇、扁担沟镇、板桥乡、东塔寺乡、高闸镇

沿黄区域

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不足

生活垃圾处理

6个乡镇配置电动三轮保洁车100辆,机运式垃圾箱778个,7立方米吸污车4辆,移动式垃圾压缩站1座。

金积镇塔湾村、大院子村、郝渠村、新老镇区、劳务移民安置区:购置机运式垃圾箱200个,电动三轮保洁车40辆,吸污车1辆,新建移动式垃圾压缩站1座。

金银滩镇镇区、新渠村、沟台村、团庄村:购置机运式垃圾箱200个,电动三轮保洁车20辆。

扁担沟镇镇区、渠口村、烽火墩村:购置机运式垃圾箱100个,电动三轮保洁车20辆。

板桥乡任桥村、劳务移民安置区、洼渠农民安置区:购置机运式垃圾箱50个,电动三轮保洁车20辆,吸污车1辆。

东塔寺乡李园、洼路沟、柴园农民安置区:购置机运式垃圾箱50个,吸污车1辆。

高闸镇镇区、郭桥村、高闸村、马家湖村、农民安置区:购置机运式垃圾箱178个,吸污车1辆。

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

201512-20165

326

提升

完善

 

 

 

 

三、固原市

序号

村庄名称

(数量)

所在地(市//乡镇)

所属流域区域

 

主要环境问题

项目

类型

起止日期

(年月)

核定投资额(万元)

备注

小计

固原市(6

 

 

 

 

 

 

700

 

9

白面村(即镇中心)、河北村、马家村、余家村、泾光村、龙潭移民新村

泾源县/泾河源镇

南部山区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不足

生活污水处理

新建总规模为1500 m³/d的污水处理厂一座,一期规模750 m³/d。污水厂用地、主要建构筑物均按照最终规模一次设计实施。处理工艺:3S一体化氧化沟工艺。包括格栅、提升泵站及调节池、3S一体化氧化沟、接触消毒池及计量渠各一座。新建管径D800的钢筋混凝土管道750m

河北村、泾光村、马家村、余家村、龙潭移民新村及其他部分污水收集管网由泾源县人民政府负责筹集资金建设,与该污水处理厂同时建成使用。

生活污水处理率≥90%

 

201512-20165

700

 

 

15、载体类型:电子

16、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