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0069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6-01-27 11:17
名称 关于全区5市2015年12月份可吸入颗粒物情况的通报
文号 宁环办函[2015]1号 成文日期 2016-01-27 11:17

1、序号:8

2、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3、索引号:T2242016008

4、信息名称:关于全区5市2015年12月份可吸入颗粒物情况的通报

5、内容描述:全区5市2015年12月份可吸入颗粒物情况

6、文件编号:宁环办函[2015]1号

7、信息类别:T

8、产生日期:2016.01.08

9、公开形式:网站

10、公开时限:一年

11、公开类别:公开

12、公开范围:全部

13、公开责任部门:自治区环保厅

14:信息内容: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厅):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年—2017年)的通知》(宁政发〔2014〕14号)和2015年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要求,2015年全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比2014年下降20%,其中: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和中卫市分别比2014年下降20%、22%、20%、15%和21.9%。为推动大气污染防治,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让各市人民政府了解当地大气环境状况,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现将2015年12月份各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通报如下:

2015年12月,全区PM10平均浓度为116微克/立方米,较2014年同期下降2.5%。5市中,石嘴山市PM10浓度最高,为173微克/立方米;固原市PM10浓度最低,为73微克/立方米;固原和中卫市同比分别下降28.4%和20.7%;石嘴山、吴忠、银川市同比分别上升21%、3.8%、3.1%。

2015年,全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106微克/立方米,较2014年上升1.0%。5市中,石嘴山市PM10浓度最高,为124微克/立方米;固原市PM10浓度最低,为86微克/立方米;石嘴山市同比下降2.4%;银川和固原市同比持平;中卫和吴忠市同比分别上升9.4%和2.9%。

2015年12月全区5市环境空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情况

城市

PM10月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排名

与2014年同期

相比变化幅度(%)

银川市

131

4

3.1

石嘴山市

173

5

21.0

吴忠市

109

3

3.8

固原市

73

1

-28.4

中卫市

92

2

-20.7

全区

116

-2.5

2015年全区5市环境空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情况

城市

PM10月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排名

与2014年

相比变化幅度(%)

银川市

112

4

0.0

石嘴山市

124

5

-2.4

吴忠市

105

2

2.9

固原市

86

1

0.0

中卫市

105

2

9.4

全区

106

1.0

15、载体类型:电子

16、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