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0050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厅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 | 2018-08-29 10:53 |
名称 | : | 2015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 | 2018-08-29 10:53 |
本报告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条例》《办法》)规定,根据环境保护厅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所列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宁夏环境保护网”——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门户网站(sthjt.nx.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环境保护厅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邮编:750001;电话:0951-5160973;传真:0951-5160973;电子邮箱:nxhbfgc@126.com)。
一、概述
2015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宁夏环境保护厅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条例》《办法》规定,积极推进我厅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为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是成立了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厅长担任,分管厅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等工作。
二是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程,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纳入各处室、单位年度效能目标责任考核,按照依法行政、党风廉政、政风行风建设和政令畅通等考核内容进行考核评议。对不认真实行政务公开、工作流于形式、群众不满意的,考核中予以扣分或取消评先选优资格,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自觉把公开政府环境信息作为加强与人民群众联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
(一)发挥网站主阵地作用。建设坚持“信息公开、在线服务、政民互动”的网站功能定位,健全保障公众参与机制,制定网站建设规范,努力做好政务公开、政府环保信息主动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强化“公众服务”意识,推进在线办事、政民互动的功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公民的参与权。2015年,网站共编辑发布信息3500余条,其中环境要闻350条、媒体聚焦738条、区内环保106条、环保论点84条、视频新闻101条、其它公告71条、环保文件130条,其他部门环保相关文件24条。编辑、转发各类环境行政、业务管理信息、国家通知公告、国内环境动态信息1100余条。网站日均访问量达2000人次以上。
组织人员参加了全区政府网站普查培训班。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区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要求,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印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度自治区环保厅网站绩效评估参评工作的通知》和《宁夏环保网站绩效评估要点及责任划分》,明确责任分工,由各部门、各单位自行管理本部门信息发布工作,进一步规范网站运行管理,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在网站开设“2015中国—阿拉伯国家环境保护合作论坛”、“以'三严三实'基本要求引领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创建文明单位、建设美丽新宁夏”三个专栏,突出便民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网站宣传主阵地作用。
积极做好网站公众参与工作,及时受理转办网上环境投诉、环境咨询、厅长信箱50余期。2015年,在网站及时公开了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4年决算和2015年预算公开说明及政府采购招标信息9条;公开2015年度干部任免信息、公务员招考、直属单位的人员招考、笔试、面试、录取等相关信息共10条;“六五”环境日期间,网站开设环境新闻、政策解读、新闻发布等栏目,及时转载发布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环境保护信息,解读热点政策,回应公众关切。
(二)拓宽环境信息公开覆盖面。分季度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积极探索和运用新媒体新闻发布渠道,在宁夏手机报、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兴媒体发布环境新闻和环保信息3100余条,发送量达24万余人次。扎实做好宁夏环保网站信息发布和环保新闻转载工作,利用网络传播优势加大宣传力度,共发布2500多条信息,在宁夏新闻网加挂链接,并上传至环保部宣传教育网,扩大了宣传效果。
(三)主动公开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每月在宁夏环境保护网发布各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以文件形式向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室)通报环境空气颗粒物情况。从6月份开始,每月在《宁夏日报》头版公布全区5市空气质量排名情况。目前,已公开发布了6期,各地反应积极,此项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实时发布地表水自动监测网监测数据,按时发布宁夏主要流域重点断面水质自动监测信息,利用信息简报等方式公开黄河干流、支流,主要排水沟,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情况。
组织对各市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定期印发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情况通报,指出各地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季度组织召开全区环境质量分析会,完成了2014年环境状况公报的编制工作,并在“六五”环境日前夕公开印发。按照国家要求,在宁夏环境保护网上公开全区污染源监督性监督信息,监督企业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数据。公开建设项目(含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及建设项目(含辐射类)竣工验收信息共105条,实行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
在宁夏环境保护网公布了国控、区控重点监控企业名单、每季度公布减排计划、减排目标责任书、减排通报,公布已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名单和信息。2015年共编制完成《宁夏环境质量月报》11期,《宁夏环境质量季报》3期,《2014年全区环境质量状况》、《2014年宁夏环境质量报告书》、《2014年宁夏环境质量公报(环境质量部分)》、《重点河流跨界考核断面水质状况》4期、《2015年全区环境空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目标完成情况》及《全区五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排名》11期。
依法公开环保执法、行政处罚、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并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报送自治区检察院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2015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立案处罚企业31家,罚款297万元,责令4家企业限期改正,并公开违法企业相关信息。截至目前公开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环境污染网站投诉举报受理信息140条,12369投诉举报受理查处案件138件,同时公布处理情况,处罚结果,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在宁夏环境保护网按年度公布全区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按季度公开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情况,并实时更新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动态。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完善了依申请公开政府环境信息相关制度,健全了已申请公开环境信息的受理、办理及答复工作机制,规范了办理程序规定,确保依申请公开政府环境信息渠道畅通。全年共受理16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并全部办结。其中,按受理方式看,1件通过网上申请、10件通过信函申请、5件为当面申请;按涉及内容看,申请文件公示14件,申请公开调查处理情况2件;按办结答复情况看,16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全部予以答复,同意公开5件,部分公开2件,不予公开1件(提供资料不全),转其他途径办理8件(转市县环保部门7件,转其他部门1件);按办理期限看,全部按时办结。
2015年,我厅办理依申请公开环境信息主要采取电子邮件和信函方式进行答复,我厅未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收到投诉举报情况
2015年,我厅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收到投诉举报情况。
五、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今年我厅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63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1件(主办3件、协办8件),政协提案52件(主办17件、协办35件)。办理自治区重点建议提案各1件,我厅确定的重点建议提案3件。圆满完成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在我厅承办的63件建议提案中,内容涉及我区环境保护立法、环境影响评价、大气污染防治、饮用水卫生安全、经济转型升级、土壤安全、生态建设、环保技术应用推广、农村环境保护、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环保队伍编制和建设等方面的内容。所有建议提案全部在网上公开。
六、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2015年,全厅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专门机构有1个,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8人,其中:专职人员4人,兼职人员4人。我厅纳入财政预算的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共10万元。
七、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努力方向
2015年,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部分主动公开信息发布不及时、内容不够全面、相关制度执行有待强化、公众互动渠道有待畅通等问题。2016年我厅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改进和解决,切实障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附表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14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76 |
3.政府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3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6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5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6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6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6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5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1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 社会稳定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8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1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2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8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4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4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费) | 万元 | 1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