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1628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6-06-14 17:11
名称 关于2016年第一季度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督查情况的报告
文号 宁环发[2016]36号 成文日期 2016-06-14 17:11

自治区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银川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16-201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重点入黄排水沟污染2016-2018年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推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2016年4月25日-28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组织对五个地级市人民政府及宁东基地管委会2016年一季度大气、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阅档案资料、抽查重点项目等方式进行了综合督查。现将督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各地均印发了2016年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重点排水沟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等工作计划,明确了大气、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和任务。银川市、吴忠市、中卫市人民政府分别与各县(区)、相关部门、企业签订了污染治理目标责任书,并层层分解落实。各地均开展了冬季、春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重点对燃煤锅炉、扬尘污染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固原市还对清水河、葫芦河等五条河环境综合治理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对发现的问题立督立办。

(二)重点任务进展情况。

1.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加快城市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东热西送”供热工程基本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和初步论证,今年可实现向滨河新区和河东机场供热;吴忠热电项目、中卫热电项目基本建成。银川市、石嘴山市分别淘汰燃煤锅炉1台、14台。二是加快燃煤锅炉治理。石嘴山市制定了燃煤锅炉治理方案,启动实施了4家企业8台燃煤锅炉除尘脱硫改造项目;固原市正在对1台(65蒸吨)燃煤锅炉进行脱硫改造。三是加快火电等重点行业治理。银川市、宁东基地正有序推进10台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其中完成华电灵武2#、4#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吴忠市、中卫市、固原市5家电厂10台机组正在开展超低改造前期准备工作。四是抓好扬尘污染防控。各地均制定了治理方案,并根据气象条件增加道路清扫和洒水频次。五是加快黄标车淘汰。一季度,银川市、石嘴山市、中卫市分别淘汰黄标车1623辆、2683辆、203辆;吴忠市900多辆黄标车实施“油改气”或办理了延期淘汰手续;固原市制定了“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计划,强化了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管理。

2.水污染防治方面。一是扎实开展“九小企业”整治。各市、县(区)组织开展了排水沟沿线“九小”企业排查取缔工作,银川市对1家马铃薯淀粉小作坊依法查处、取缔。二是公布黑臭水体名单。各地按照要求开展排查,公布了5个地级市黑臭水体名单。三是加快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提标改造。隆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西吉县中水厂已投运;滨河新区、银川市第九污水处理厂等4座污水处理厂完成主体工程;银川市第三污水处理厂、灵武市污水处理厂等6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成投运。四是加快水环境修复重点项目建设。银川市第二排水沟城市段沟道清淤、砌护工程基本完工;石嘴山市三二支沟(石嘴山段)人工湿地综合治理工程基本建成;渝河生态湿地一期进入验收阶段,葫芦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完成工程量的80%;中宁县北河子沟完成1.8公里河道清淤,查封了沿线排污口。

(三)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

一季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季均浓度同比增减比例分别为-5.8%、-8.4%、-8.1%、26.0%、-15.0%,细颗粒物(PM2.5)季均浓度同比增减比例分别为12.9%、8.9%、-6.7%、-16.4%、-17.4%,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优良天数)比例分别为56%、56%、61.5%、73.6%、68.1%;吴忠市、中卫市、宁东基地黄河控制断面水质达到Ⅱ类,银川市、石嘴山市(自治区)黄河控制断面水质达到Ⅲ类;地级市1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72.7%;12个重点排水沟入黄口,除吴忠市罗家河排水沟水质为Ⅴ类外,其他均为劣Ⅴ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压力传导和责任落实尚不到位。各地级市对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任务刚性约束的认识还不高,环境质量改善和污染治理工作压力尚未有效传导到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上热下冷”情况仍然比较普遍。一是一些县(区)政府对于大气和水污染防治重视不够,一些重点工作没有落到实处。二是有关市直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减少煤炭消费、加强煤质管控、推进清洁能源利用等有关散煤污染治理措施均未制定,有的落实水污染治理工作严重滞后。三是部门协同机制尚不完善。在机动车油品管控方面,有关部门尚未建立联合常态化监管机制,日常监管较为薄弱;道路渣土运输车辆抑尘措施的监管和处罚力度不够。收储或批而未建用地渣土堆存治理责任不清晰。

(二)环境质量形势依然严峻。一季度,固原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季均浓度同比不降反升;银川市、石嘴山市细颗粒物(PM2.5)季均浓度同比不降反升。全区12条主要入黄排水沟中11条水质为劣Ⅴ类,固原市地表水考核断面多数达不到考核要求。

(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缓慢。一是燃煤锅炉淘汰进展缓慢。今年华电灵武“东热西送”工程只能向滨河新区和机场供热,银川市区内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无法全部淘汰;吴忠市、中卫市热电项目供热管网尚未开工,计划供热面积较小;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尚未开展。二是大部分地区燃煤锅炉治理工作尚未全面启动。银川市、吴忠市、中卫市尚未制定2016年锅炉治理方案。三是城市扬尘管理亟待加强。施工扬尘治理仍然存在不同程度失控漏管现象;城市建成区和边缘区渣土堆存扬尘治理亟待规范落实;部分露天工业堆场呈现多点作业,没有治理措施,扬尘污染严重。四是吴忠市、中卫市、固原市油气回收治理、黄标车淘汰工作进展缓慢,在一些私营加油站有出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的情况,需加强管控。

(四)水污染防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水污染治理方案制定滞后。宁东基地尚未制定水污染防治工作年度方案。各地级市没有及时督促所辖县(市、区)按要求制定相关方案,向上级政府备案。二是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进度滞后。银川一污、平罗二污、固原二污等12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还处在编制方案或招标阶段,石嘴山、宁东、固原等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滞后。三是排水沟整治进展缓慢。银川市四二干沟、银新干沟、石嘴山市第三(五)排水沟人工湿地工程仍未开工。

(五)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需加快推进。除吴忠市、中卫市外,其他地级市和宁东基地尚未根据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年度减排计划。燃煤锅炉治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重点减排项目建设滞后。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分别向各地进行了通报,提出了工作建议,主要有:

一是层层传导工作压力。把环境质量改善和污染治理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落实到县(区)政府、具体部门、具体项目,强化责任落实,切实以燃煤锅炉淘汰、工业污染减排、扬尘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提标改造、重点排水沟综合整治等为重点,坚决打好环境质量保卫战、攻坚战,确保实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二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改变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现状,积极有效开展大气、水环境综合治理,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加大督查检查力度。通过开展政府专项督查、人大执法检查等形式,督促县(区)政府、市直部门和有关企业落实大气和水污染防治等工作任务,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采取月调度、季督查、年终考核等方式,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专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