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1448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厅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 | 2016-10-18 16:06 |
名称 | : | 关于胡杰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文号 | : | 宁环党发[2016]36号 | 成文日期 | : | 2016-10-18 16:06 |
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胡杰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宁组干〔2016〕232号)、《关于童云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宁组干〔2016〕251号),经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胡杰清任自治区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局副局长(正处级),免去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局局长职务;
张平任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局局长,免去自治区环境宣传教育中心主任职务;
童云峰任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免去自治区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局长职务;
吴洪斌任自治区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局长,免去中卫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职务;
丁福贵任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环境监测处调研员,免去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职务。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试行)》,张平、丁福贵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张平同志试用期从2016年8月18日起计算,丁福贵同志试用期从2016年8月31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