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0409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6-12-26 12:26
名称 关于提供环评机构查处情况的函
文号 宁环办函[2016]108号 成文日期 2016-12-26 12:26

各市环境保护局、宁东化工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提供环评机构查处情况的函》(环办环评函〔2016〕1937号)要求,请你局于2016年11月28日前将本市及所辖县环保部门本年度对环评机构进行查处的相关文件复印件报我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备案。

今后,为准确掌握各市、县对环评机构的监管情况,请将此类查处文件及时抄送环境保护部和环境保护厅环评处。

联系人:张耀林 严新峰

电 话 :(0951)5160967 5160697

传 真 :(0951)5160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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