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0194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1-04 15:16
名称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调度预警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蓝天碧水办[2016]9号 成文日期 2017-01-04 15:16

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宁东基地管委会,自治区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16〕71号)要求,动态掌握全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进展,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完成国家和自治区下达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自治区“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调度预警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

目标任务调度预警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年-2017年)》《银川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16-2018年)》《“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推动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调度预警目的

动态掌握全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进展,督促各地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及时通报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成效,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存在明显差距的地市进行预警,确保完成国家和自治区下达空气质量改善总目标任务。

二、调度内容

(一)各项工作任务措施推进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工作推进安排部署、出台的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及管理办法和措施;年度重点工业治理项目实施进度;产业能源结构优化调整;落后产能淘汰进展;淘汰燃煤锅炉;施工道路扬尘管控;城区生活燃煤煤质管控;重点地区周边环境整治;餐饮油烟治理;秸秆垃圾禁烧;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车用燃油品质提升;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大气环境管理与重污染天气应对等内容。

(二)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城市大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臭氧6项污染因子平均浓度,同期相比及环比变化趋势,重点突出PM10、PM2.5浓度变化情况。

三、预警措施

(一)召开工作调度会。自治区“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环境空气质量同比不降反升和降幅较小距年度目标差距较大的地级市,每季度组织召开工作调度会,由自治区环保厅分管领导主持,相关地级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参加,通报空气质量情况、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二)采取工作约谈。对每个季度环境空气质量同比不降反升和降幅较小距年度目标差距较大的地级市,由自治区环保厅主要负责人约谈市政府分管领导。对问题突出,工作推进不力,PM10、PM2.5浓度持续不降反升的市,由自治区政府分管主席约谈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并进行通报批评。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导致全区未通过国家考核的市,由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约谈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并由自治区监察厅会同有关部门对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依法依纪进行问效追责。

(四)按时报送调度信息。

1.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宁东基地管委会于每月6日前将书面报告报送至自治区“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并附表1、表2(自治区有关部门只填报表2相关内容)。

2.“冬防”期间,按照《关于冬防期间实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周报制度的通知》(蓝天碧水办〔2016〕1号)要求填报工作进展情况。非“冬防”期间,按照本方案要求填报工作进展情况。

3.为便于工作调度,请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确定一名固定联络员(姓名、单位、职务及联系电话),报自治区“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4.所有表格电子版请在“宁夏环境保护网”下载区下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环境空气质量分析研判。各地级市采取监测数据日分析,环境空气质量周评估,空气质量和综合措施落实情况月调度。

日分析:各市环保部门每日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找出监测数据高峰值时段以及造成数据上高的原因,并提出有关意见建议,督促有关方面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控制。

周评估:各市每周开展评估,主要评估一周环境空气质量状况,重点分析6项污染物浓度数据变化情况,结合气象因素,分析研判大气污染因子超标原因,要针对引起PM10、PM2.5浓度升高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并以简报等形式呈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月调度:自治区有关部门及各地级市每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进行研究,认真梳理各项工作、分析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改进工作的措施,向自治区“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调度表。

(二)建立健全工作督查机制。

各地级市政府、宁东基地管委会要制定督查工作具体办法,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督查工作机制,各地级市政府、宁东基地管委会督查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依照部门责任分工,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定期进行督查督办,确保各项措施要求落实到位。

(三)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联合气象部门,建立重污染天气预报制度,当可能要发生重污染天气时(含沙尘天气),能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采取工业减排、停止施工作业、实施洒水降尘等预防性的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PM10、PM2.5日均浓度值。

(四)加强异常天气数据管理。全区各级环境监测机构需加强对监测数据质控管理,并联合气象部门做好沙尘等异常天气发生频次及影响天数的记录和依据。同时,做好城市降尘监测工作。

(五)实施空气质量排名公开。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每月对5个地级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及PM10、PM2.5浓度同比升降排名,并在门户网站及《宁夏日报》等媒体公布。各地级市环保局要对各县(区、市)每月环境空气质量进行排名、公布。

附表1

_______市201__年__月大气污染物浓度变化情况表

污染因子

2015年平均浓度值

201 年度

目标值

201

201 年1-

月平均值

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化幅度

与上月环比变化幅度

平均浓度值

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化幅度

可吸入颗粒物(PM10)ug/m3

细颗粒物(PM2.5)ug/m3

二氧化硫(SO2)ug/m3

二氧化氮(NO2)ug/m3

一氧化碳(CO)mg/m3

臭氧(O3)ug/m3

降尘(吨/平方公里·月)

附表2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 月调度表

任务类型

工作进展情况

采取主要措施与行动

总体工作安排部署

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及推进安排部署、出台的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及管理办法和措施。

年度工业污染治理项目进展

火电、钢铁(铁合金)、水泥、有色、石化、化工、燃煤锅炉等重点行业除尘脱硫脱硝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包括烟气颗粒物在线监控系统建设)。

产业能源结构优化调整

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全区原煤入选率(入洗率)达到%;全区非石化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

落后产能淘汰

年度计划制定及实施进展情况。

燃煤锅炉综合整治

是否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截止目前,完成达标治理 台,淘汰燃煤小锅炉 台。城市集中供热覆盖率达到 %。

城市施工道路扬尘管控

配置洒水车 台,湿法吸尘车 辆,年度城市道路机扫率提高 %,达到 %;年度城市施工场地 处,其中符合标准化工地要求 处。

重点区域周边环境整治

制定整改工作计划方案和推进情况。

餐饮油烟治理

城区餐饮企业 家,已实施按照油烟净化装置 家。

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

截止目前淘汰黄标车 辆,老旧车 辆。

城区生活燃煤煤质管控

出台的相关管理办法及取得的成效。

秸秆垃圾禁烧管控

出台的管理办法和采取的措施与行动。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重点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与修复泄漏检测工作进展情况。

车用燃油品质提升

对目前供应的国四标准油品质量抽查检查情况,国五车用汽、柴油供应等情况;推进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情况。

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

自治区、市、(县区)各级财政投入和企业社会多元化资金投入情况。

大气环境管理与重污染天气应对

大气环境监测及质量管理及信息公开、重污染天气预案修订与应急处置等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