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0200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1-04 15:15
名称 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号 宁环办发[2016]90号 成文日期 2017-01-04 15:15

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做好节假日有关工作的规定要求,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牢纪律规矩意识,落实管理责任,强化应急值守,全力保障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区环境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各处室(单位)负责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若干规定要求,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作风建设和干部职工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厅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树立勤俭文明过节良好风尚,严防各类“节日腐败”,严禁用公款进行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进行大吃大喝、旅游和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个人旅游要求市县环境保护局提供方便等行为,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收受礼金、商业预付卡和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参与各类赌博活动。要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倡导科学理性的消费理念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弘扬阖家团圆、其乐融融的中国年文化。

二、做好环境应急安全工作

(一)防范环境风险隐患。自治区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局、核与辐射安全局等单位要切实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在全区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全面梳理全区环境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防范并处置环境风险。要进一步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环境监管力度,尤其是对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重金属、核技术利用等重点行业与企业,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环境风险排查,防患于未然。

(二)做好环境应急值守工作。自治区环境信息与应急中心、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局、环境监测中心站、核与辐射安全局、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要认真落实应急值守和重要信息报送的有关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切实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应急值班工作,负责人亲自带班,明确人员车辆,落实责任要求,实行24小时值班,做到电话随时有人接,信息及时有人报,事项按时有人抓。要切实完善应急措施,提前做好应急预案、人员、装备、物资、仪器准备,确保一旦发生污染事故或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三)加强环境信访工作。要切实畅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信访渠道,对群众反映投诉的环境问题,要在第一时间现场处置,及时化解矛盾,对不能解决和举报人不满意的信访案件要耐心做好工作,确保不拖不压不漏,防止群体性上访和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自治区环境信息与应急中心要加大对各市县“12369”环保举报热线检查力度,对热线不畅通、接报无人管等问题进行全区通报批评。

三、做好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处室(单位)要严格落实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元旦春节期间值班具体安排,有关处室和单位负责人要坚持24小时带班,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规定,坚守值班岗位,保证值班电话畅通,随时有人接听电话,不得擅自脱岗离岗。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每天下午五点前要将值班信息和有关事项及时报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对影响社会稳定和环境安全的重大环境信息要在一小时内上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信息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事件性质、影响范围等,随后跟踪续报事态发展、应急处置、原因分析等详细情况,确保重要信息报告及时、畅通、有效。因值班人员不到位、值班责任不落实、信息报送不及时等问题,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党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厅系统内部管理

各处室、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强安全保卫和消防意识,落实好人、财、物的安全管理制度,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办公室要组织机关服务中心等单位,扎实做好厅机关大院安全、保卫、消防等工作,组织力量对电梯、锅炉、天然气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施稳定运行,强化抽查检查,监督物业公司加强节日期间门卫和巡逻执勤等工作,认真登记出入机关大院人员和车辆,强化对进出大院人员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违章违规行为。厅机关和各直属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车辆管理,认真落实好车辆机关大院停放规定,精心安排好值班车辆和环境应急车辆,严禁公车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