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0106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机关党委 发布日期 2017-08-14 20:34
名称 关于开展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文号 宁环机党发〔2017〕24号 成文日期 2017-08-14 20:34

宁环机党发〔201724

      关于开展机关基层党组织

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若干意见的要求,从严从实压实管党治党的“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环境保护厅机关党委报请厅党组批准下发了《环境保护厅机关基层党组织设置方案》,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厅机关党支部设置调整和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的要求,经厅机关党委会研究决定,对厅机关基层党组织进行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机关基层党支部班子选配要求

1.党支部委员会、书记设置。厅机关处室党员人数在7名以下的党支部不设党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名;党员人数8名以上的党支部设书记1名、委员2名(组织委员1名、纪检委员1名)。直属事业单位党员人数在15名以下的党支部设书记1名、委员2名(组织委员1名、纪检委员1名),党员人数在1640名的党支部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3名;党员人数40名以上的党总支,设党总支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5名;设党总支的单位,其下设党支部的换届选举由党总支负责组织

2.党支部书记选配要求。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都要兼任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可从副职党员领导干部和其他党员干部中选任。             

二、换届选举的步骤

  (一)选举准备。厅机关处室党支部选举由处室党员主要负责人组织,以机关处室代章形式向机关党委写出改选党支部委员会的请示,机关党委审批后组织选举。直属单位党总支、支部、老干部党支部以党总支、支部向机关党委提交改选党总支、支部委员会的请示,机关党委审批后组织选举。

  (二)选举实施。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基层组织选举的相关要求和机关党委的指导意见进行选举。

  (三)报告选举结果。选举后,召开党总支、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党总支、支部委员进行分工,向机关党委报批选举结果

三、换届选举的时间

各党总支、支部换届改选工作应20173月底前结束。 

 

四、换届选举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换届改选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各总支、支部要高度重视,将换届改选工作视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普及党的知识的过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两个责任”“一岗双责”的过程,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和党内选举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开展换届选举工作

(二)加强领导。换届改选是一项政策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各处室、直属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发动工作,注重引导和指导,落实责任,统筹安排,要有担当意识,切实抓好换届选举工作。

(三)严格程序。换届改选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要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和要求进行,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完成。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机关委员会

201739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直机关工委,厅领导。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3月9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