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1197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法规与宣传教育处 | 发布日期 | : | 2017-08-27 10:09 |
名称 | : | 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环境政策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 |||
文号 | : | 宁环办发〔2017〕18号 | 成文日期 | : | 2017-08-27 10:09 |
宁环办发〔2017〕18号
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环境政策法制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区)环境保护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2017年全区环境政策法制工作要点》已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7年全区环境政策法制工作要点
2017年全区环境政策法制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推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实施为重点,积极推进环境立法,不断强化政策实施,推动依法行政,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务实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全面提高环境保护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为美丽宁夏建设提供有力的政策法规保障。
一、加强环境立法和法律法规实施
1.推进地方立法工作。以《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为重点,完成相关工作。配合自治区人大及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开展《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调研。
2.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对新《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制定措施,进一步增强环保执法人员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提高综合运用配套办法案件查处率。
3.全面落实新修改大气法、环评法等法律法规。积极推动新修改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全面规范监管部门行政审批和职能转变,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二、着力推动依法行政
1.依法办理环境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坚持有错必纠,妥善解决行政争议,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加强对环境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的总结分析,指导和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建立典型案例整理、研究和评析制度。
2.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完善法治工作制度,全面推进环境法治各项工作。结合《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要求,明确各项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厅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和政府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
3.做好“七五”普法宣教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法治教育与精神文明创建相结合,扎实推进对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细化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自觉学法、用法,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
4.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布制度。涉及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应当采取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组织听证或者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公开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并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5.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程序规定》,明确行政许可职权。规范委托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职权程序,完善委托协议,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布。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一步完善《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职责范围、执法流程以及监督途径、举报电话等,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信息发布会、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示。
三、务实推进环保领域各项改革工作
1.实行权责清单动态化管理。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完成对行政审批事项统一编码,建立目录,并实行动态化管理,及时更新调整。对经过清理后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做好落实和衔接工作。
2.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建立和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记录,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公开,督促重点排污单位依法依规公开其环境信息。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推进环保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信用信息共享。
3.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继续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总结形成制度成果。
4.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调研,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建立我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制度。
5.开展重大案件现场调研。围绕重大环境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涉及的环评审批、行政履职、信息公开等相关争议焦点开展实地调研,全面掌握核实案件证据及事实情况,为妥善解决行政争议做好基础性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