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1040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 | 2017-09-27 09:01 |
名称 | : | 关于宁夏佳能创科化工有限公司申请临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续办的的技术审查意见 | |||
文号 | : | 宁环固发〔2017〕56号 | 成文日期 | : | 2017-09-27 09:01 |
宁环固发〔2017〕56号
关于宁夏佳能创科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
经营许可证申请续办的技术审查意见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根据《宁夏佳能创科化工有限公司关于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换证的申请》(宁佳能发〔2017〕30号),我局对宁夏佳能创科化工有限公司提交的申请进行了审查。现将技术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宁夏佳能创科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宁夏吴忠市盐池县高沙窝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薛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为NWF [2016]006号,资质有效期自2016年3月24日至2017年3月23日,处置类别为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900-007-09),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利用,核准经营规模40000吨/年。
(二)接收利用处置情况
该公司于2016年3月初次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在持证期间未接收处置危险废物。
(三)监测情况
由于该公司在持证期间未开展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无法对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四)其他有关情况
该公司在持证期间未开展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制定了危险废物化验分析,危险废物入库、出库、利用台账,危险废物利用设备设施日常检查记录的表格,于2016年5月开展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2016年8月开展了危险废物相关内容的内部培训。
二、审查情况
(一)持证期间规范管理情况
经我局对该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现场核查,该公司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期间,未开展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该公司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危险废物标识、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废物培训及应急管理等方面通过现场检查,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工作细则(暂行)》(宁环办发〔2016〕10号)有关要求。
该公司2016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成绩为达标。
(二)竣工验收情况
该公司于2014年4月2日由盐池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组织并通过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盐环验〔2014〕01号)。
(三)运输单位情况
该公司与宁夏凯圣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运输协议,宁夏凯圣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条规定。
(四)其他有关情况
该公司具有3名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人员。1名管理工作人员参加了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组织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培训。
三、审查结果
经审查,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书面材料和现场审核均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因该公司2016年持证期间未开展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鉴于该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要持续经营危险废物,建议同意宁夏佳能创科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续办申请,本次续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期限为一年,危险废物经营规模核减为10000吨/年。建议若该公司本次持证期间未开展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则不予续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续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内容为:法定代表人薛斗,资质有效期1年,核准经营类别为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900-007-09),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利用,核准经营规模10000吨/年。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批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
2017年5月8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 2017年5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