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0648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沙坡头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 | 2017-10-19 15:17 |
名称 | : | 关于对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建设施整治的函 | |||
文号 | : | 宁环沙管函〔2017〕19号 | 成文日期 | : | 2017-10-19 15:17 |
宁环沙管函〔2017〕19号
中卫工务段:
2017年6月,环保部利用2015年2月-2016年8月的高分一号遥感影像数据,对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人类活动变化情况进行了最新遥感监测。我局会同中卫市国土资源局对最新遥感监测点位进行了实地核查。
经核查,2014年贺勇租用你段中卫固沙林场土地(沙坡头景区东侧、201省道南侧),开发经营大漠印象农家乐,建设1排彩钢办公房、2座蒙古包、3排木质餐厅、12座木质宿舍,位于保护区核心区。我局已于2015年3月25日向贺勇下发《停工通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二条“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环保部等十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发〔2015〕57号)“对在核心区和缓冲区内违法开展的水(风)电开发、房地产、旅游开发等活动,要立即予以关停或关闭,限期拆除,并实施生态恢复”之规定以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35处违建设施点位整改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我局现对大漠印象农家乐进行立案处罚。请你段尽快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收回租用土地,恢复原地形地貌。
7月初,中央环保督察组即将开展“回头看”,对整改落实不到位、进展缓慢的相关责任人员,将追究责任。望你段加快推进整治进度,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特此函告。
宁夏中卫沙坡头国家级
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