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0761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 | 2017-09-28 08:56 |
名称 | : | 关于宁夏明盛染化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转出)的技术审查意见 | |||
文号 | : | 宁环固发〔2017〕99号 | 成文日期 | : | 2017-09-28 08:56 |
宁环固发〔2017〕99号
关于宁夏明盛染化有限公司危险废物
跨省转移(转出)的技术审查意见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根据《关于公司含镍废物转移处置的申请》,我局对宁夏明盛染化有限公司计划将产生的危险废物含镍废物(HW46,900-037-46)转移至青海省格尔木基利达冶炼有限公司利用的申请进行了审查。现将技术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为宁夏明盛染化有限公司, 该公司位于宁夏中卫市工业园区内,是一家从事化工染料中间体生产单位,计划将染料中间体生产过程产生含镍废物(HW46,900-037-46)转移至青海省格尔木基利达冶炼有限公司,转移量44吨。该危险废物为半固态,具有毒性。
(二)接受单位基本情况
危险废物接受单位为青海省格尔木基利达冶炼有限公司,取得了青海省环境保护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为6328010010,资质有效期自2016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23日,处置类别为含镍废物HW46(900-037-46)共6大类、50小类危险废物,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利用,核准经营规模1.6万吨/年。
(三)运输单位基本情况
运输单位为河南省开封市第二运输总公司,该公司道路运输许可证号汴字410200000021-18号,资质有效期至2018年5月17日,经营范围涉及危险废物运输。青海省格尔木基利达冶炼有限公司与河南省开封市第二运输总公司签订了运输合同。
(四)其他有关情况
转移的危险废物采用钢制圆桶密闭承装,以半挂车运输,企业申请1批次运输,
沿途经过地级市有宁夏:中卫市;甘肃省:平川区、白银市、兰州市;青海省:海东市、西宁市、格尔木市。
二、材料审查
(一)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情况
宁夏明盛染化有限公司2017年度申报产生含镍废物(HW46,900-037-46)22吨/年,两年更换一次现累计约44吨。该公司计划将产生的危险废物转移至具有处置资质的青海省格尔木基利达冶炼有限公司进行利用,并签订了委托处置利用协议。
(二)接受单位情况
青海省格尔木基利达冶炼有限公司是青海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与宁夏明盛染化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协议。青海省格尔木基利达冶炼有限公司与河南省开封市第二运输总公司签订了委托运输合同,制定了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二)运输单位情况
河南省开封市第二运输总公司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条规定。
三、现场审查
中卫市环境保护局对宁夏明盛染化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审查。经审查,该公司将危险废物暂存于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库,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危险废物标识、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转移联单管理及应急管理方面均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章的有关规定。
四、审查结果
经审查,宁夏明盛染化有限公司对计划产生的含镍废物(HW46,900-037-46)转移至青海省格尔木基利达冶炼有限公司跨省转移申请,书面材料和现场均符合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宁夏明盛染化有限公司计划转移的危险废物与持证接受单位青海省格尔木基利达冶炼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建议同意向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发函征求意见。
五、需采取的安全措施
根据含镍废物的危险废物特性,转移过程中需采取的措施有:
(一)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运输单位在转移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等法律法规,不得超范围、超数量转移危险废物。
(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运输单位严格遵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9号)等国家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相关规定,对每批次转移的时间、数量、种类、车型、车牌及运输单位、运输路线等做好登记。
(三)转移前三日内,将转移事项告知中卫市环境保护局,由属地环境保护局进行监督。
(四)属地环境保护局要加强对宁夏明盛染化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的环境监管,对每批次危险废物转移的时间、数量、种类等进行现场核实,并及时通知沿途所经过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转出)申请表
2.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废物跨省转入书面审查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