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0294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12-25 09:34
名称 关于陈曦等同志挂职(学习)锻炼的通知
文号 宁环办发〔2017〕45号 成文日期 2017-12-25 09:34

宁环办发〔2017〕45号

关于陈曦等同志挂职(学习)锻炼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挂职(学习)锻炼实施办法》(宁环办发〔2017〕25号),经2017年6月12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陈曦挂职任自治区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局局长助理;

丁文奎挂职任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

马岚到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机关党委学习锻炼;

张向郡到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环境监测处学习锻炼;

张勇到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水环境管理处学习锻炼;

张浩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学习锻炼;

马利海到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土壤环境管理处学习锻炼;

师树虎到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环境影响评价处学习锻炼;

李娜到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大气环境管理处学习锻炼。

以上干部挂职(学习)锻炼时间为一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6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