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0759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 | 2017-09-28 09:34 |
名称 | : | 关于平罗县凯迪化工有限公司申请临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技术审查意见 | |||
文号 | : | 宁环固发〔2017〕101号 | 成文日期 | : | 2017-09-28 09:34 |
宁环固发〔2017〕101号
关于平罗县凯迪化工有限公司申请临时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技术审查意见
厅土壤环境管理处:
根据《平罗县凯迪化工有限公司关于申办危险废物临时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凯迪化工〔2017〕25号),我局对平罗县凯迪化工有限公司《临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报材料》和现场进行了审查。现将技术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平罗县凯迪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平罗县太沙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李勇。
二、审查情况
我局对该公司提交的《临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报材料》和现场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该公司具有3名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
(二)该公司与乌海市茂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平罗县双喜危货运输有限公司、宁夏安捷运输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运输协议,3家运输公司均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条规定。
(三)根据现场核查,该公司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了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并设置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四)该项目编制了《废硫酸技术改造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取得了《关于平罗县凯迪化工有限公司废硫酸技术改造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平环复〔2017〕2号),经现场核查,该公司利用设施按环评要求建设完成。
(五)根据申请材料及现场核查,该公司采用“废酸和硫铁矿相结合的方式生产浓硫酸”工艺,建设了与拟经营的危险废物(HW34废酸)相适应的处理工艺。
(六)该公司制定了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危险废物入场分析制度,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运行、维护制度,危险废物收集、转移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内部监督管理措施和制度,环境监测制度,人员培训制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编制了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三、审查结果
经审查,该公司临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书面材料和现场均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工作细则(暂行)》(宁环办发〔2016〕10号)有关要求,建议同意平罗县凯迪化工有限公司临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
临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内容为:核准经营类别为HW34废酸(251-014-34、261-057-34、261-058-34、264-013-34、397-005-34、397-007-34、900-300-34、900-301-34、900-302-34、900-304-34、900-349-34)中的废硫酸,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利用,核准经营规模:50000吨/年,资质有效期1年。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批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
2017年6月29日
抄送:黄雅杭副厅长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体危险废物化学品管理局 2017年6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