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0713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局 | 发布日期 | : | 2017-12-29 14:30 |
名称 | : | 关于环境保护部转办大气污染物非法排放环境问题查处情况的函 | |||
文号 | : | 宁环监察函〔2017〕645号 | 成文日期 | : | 2017-12-29 14:30 |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接到《关于查处宁夏石嘴山市工业园区大气污染物非法排放环境问题的监察通知》(环监〔2017〕15号)后,宁夏环境保护厅立即将环境问题通报石嘴山市环境保护局,要求属地环保部门按照经纬度坐标逐一核实反映存在环境问题,并依法查处存在大气污染物非法排放等环境问题的企业。2017年9月26日至27日,组织执法人员对石嘴山市工业园区大气污染物非法排放环境问题调查处理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查处情况函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现场调查,石嘴山市共有15家涉嫌大气污染物非法排放的企业,其中9家位于惠农区河滨工业园区,3家位于惠农区红果子工业园区,3家位于平罗县宁夏精细化工基地。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环境保护部转办的15家存在大气污染问题的企业,其中1家不存在烟囱直排污染物情况;1家处于停产状态;目前已对5家企业进行查处,共处罚金额96万元;对8家企业进行立案,目前已进入立案处罚程序。
二、调查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润丰化工公司(39°18′26.14″北,106°47′44.72″东):经现场核查,该坐标位置附近有3家企业,分别为宁夏润丰化工有限公司、宁夏润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宁夏金福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宁夏润丰化工有限公司自2013年停产至今;宁夏润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2017年6月20日停产至今;宁夏金福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正在生产,该公司2×12500KVA矿热炉项目生产过程中出炉时烟尘无组织排放。针对此问题,石嘴山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9月17日下达了《石嘴山市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石环责改字〔2017〕190号),责令该公司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目前已进入立案处罚程序。
(二)博宇特钢(39°18′23.95″北,106°47′20.29″东):经现场核查,该坐标位置为宁夏博宇红星特钢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有年产20万吨石灰项目,5台立式石灰窑在生产过程中未能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烟(粉)尘通过石灰窑顶部烟道外排。针对此问题,石嘴山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9月18日下达了《石嘴山市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石环责改字〔2017〕191号),责令该公司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目前已进入立案处罚程序。
(三)金力实业集团公司东南侧256米处工厂(39°19′5.63″北,106°47′8.83″东):经现场核查,该坐标位置为宁夏石嘴山金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有年产3万吨特种水泥生产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污染物超标排放。石嘴山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9月12日向该公司下达《石嘴山市环境保护局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石环惠责停字〔2017〕01号),责令企业停产整治。2017年9月17日向该公司下达《石嘴山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石环惠罚字〔2017〕30号)要求企业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20万元。
(四)宁夏锦华化工东侧约160m处小工厂(39°17′7.41″北,106°44′57.01″东):经现场核查,该坐标位置为石嘴山市瑞丰高岭土有限公司,该公司有年产3000吨煅烧高岭土项目,超细粉气流磨配套的布袋除尘器运行效果不佳,造成粉尘无组织排放。针对此问题,石嘴山市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9月17日下达了《石嘴山市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石环责改字〔2017〕188号),责令该公司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目前已进入立案处罚程序。
(五)华辉活性炭公司东北侧约1250米处小工厂(39°20′6.88″北,106°45′24.11″东):经现场核查,该坐标位置为石嘴山市圣洁工贸有限公司,该公司有氧化球团生产项目。接到转办件后,执法人员多次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均处于停产状态,厂区内无负责人。后期将继续加大对该公司现场检查频次,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六)宁夏常能达焦化公司(39°18′49.43″北,106°45′3.84″东):经现场核查,宁夏常能达焦化有限公司于2013年焦化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取缔已拆除,该坐标位置为宁夏石嘴山市锦信通工贸有限公司,该公司有年产7万吨石灰项目及兰炭烘干项目,兰炭烘干窑在运行过程中未能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部分烟尘通过布袋除尘器百叶窗外排。针对此问题,石嘴山市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9月17日下达了《石嘴山市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石环责改字〔2017〕189号),责令该公司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目前已进入立案处罚程序。
(七)宁夏锦华化工公司(39°17′16.67″北,106°44′11.68″东):经现场核查,该坐标位置为宁夏锦华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有电石炉生产项目,4号电石炉在生产过程中未能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部分烟尘通过顶部烟道外排。针对此问题,石嘴山市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9月17日下达了《石嘴山市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石环责改字〔2017〕182号),责令该公司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目前已进入立案处罚程序。
(八)华辉活性炭公司西北侧约646米处小工厂(39°20′3.76″北,106°44′38.22″东):经现场核查,该坐标位置为宁夏东明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有电石氰胺循环经济项目,该项目兰炭烘干窑在生产过程中配套的布袋除尘器未能有效收集烟尘,部分烟尘通过排气筒外排。针对此问题,石嘴山市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9月17日下达了《石嘴山市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石环责改字〔2017〕186号),责令该公司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目前已进入立案处罚程序。
(九)宁夏通福焦化有限公司(39°16′11.06″,106°43′28.19″):经现场核查,宁夏通福焦化有限公司于2011年焦化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取缔已拆除。该坐标位置现为石嘴山市盛港煤焦化有限公司,该公司有年产60万吨焦炭项目,该项目于2012年12月通过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验收(宁环验〔2012〕76号);焦炉出焦配套导烟除尘车3套,焦炉烟气建设钠钙双碱法脱硫系统,并安装了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24小时联网实时监控。经查看污染物在线数据和历史数据,无超标排放情况。现已要求属地环保部门对该公司焦炉烟气排放口进行人工监测。
(十)宁夏申银特刚股份有限公司(39°8′34.43″北,106°36′45.93″东):经现场核查,该坐标位置为宁夏申银特刚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有年产300万吨特种钢项目180㎡带式烧结机生产线。于2013年6月15日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批准建设(宁环审发〔2013〕36号),该项目180㎡带式烧结机生产线已按照环评要求建设除尘脱硫设施,并安装了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24小时联网实时监控,但未按照环评要求建设脱硝设施。2017年6月23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组织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烧结机废气排放口颗粒物超标排放。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于2017年8月2日,向该公司下达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决定书》(宁环罚〔2017〕4号),处以罚款39万元。针对该公司烧结机未建设脱销设施,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于2017年8月2日,向该公司下达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决定书》(宁环罚〔2017〕3号),处以罚款7万元。目前,该公司正在进行脱硝设施招标工作。
(十一)鹏盛化工公司东北侧约1605米处小工厂(39°9′38.89″北,106°38′36.92″东):经现场核查,该坐标位置为宁夏金海兴昇碳化硅有限公司,该公司有年产5万吨四高碳化硅项目,项目炉料生产工段在筛选过程中未采取防尘措施,造成炉料粉尘无组织排放。针对此问题,石嘴山市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9月13日下达了《石嘴山市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石环责改字〔2017〕193号),责令该公司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目前已进入立案处罚程序。
(十二)石嘴山市荣华缘冶金有限责任公司(39°12′51.87″北,106°41′14.41″东):经现场核查,该坐标位置为石嘴山市荣华缘冶金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有2×12500KVA、1×25000KVA硅铁矿热炉项目,矿热炉在生产过程中浇铁产生的烟尘无组织排放。目前已进入立案处罚程序。
(十三)丰晟集团(39°3′57.35″北,106°55′28.78″东):经现场核查,该坐标位置为宁夏金海峰晟超阳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4×31500KVA密闭电石炉及产品深加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因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造成出炉烟气逸散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平罗县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9月27日对该公司下达了《平罗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平环罚字〔2017〕100号),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0万元。该公司已经和江苏盐城悦志环保有限公司签订了除尘器改造施工合同,将原有正压布袋除尘器的工艺改为负压,电石炉出炉烟气除尘器改造方案已上报平罗县环境保护局。目前,该公司1#、2#电石炉负压布袋除尘设施技改已完成,并于9月19日开始调试运行。3#、4#电石炉负压布袋除尘设施技改预计于2017年10月中旬开始改造。
(十四)丰晟集团南侧(公路对面)小工厂(39°3′46.90″北,106°55′43.98″东):经现场核查,该坐标位置为宁夏昌茂祥冶炼有限公司,该公司2×33000KVA硅铁矿热炉及余热发电异地改造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因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造成出炉烟气逸散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平罗县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9月26日对该公司下达了《平罗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平环罚字〔2017〕101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0万元。目前该公司正在与航天凯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洽谈,预计近期签订硅铁炉出炉逸散烟气治理协议,同时编制了出炉烟气治理方案,方案已通过石嘴山市环境保护局专家组评审。
(十五)丰晟集团东南3445米处小工厂(39°2′10.96″,106°56′18.37″):经现场核查,该坐标位置为宁夏平罗县闻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年产1.5亿块煤矸石烧结砖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因配套的脱硫塔运行不正常,造成出炉烟气逸散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平罗县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9月26日对该公司下达了《平罗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平环罚字〔2017〕102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0万元。该公司2017年8月10日开始对1#脱硫塔进行技术改造,于2017年9月4日完成了1#脱硫塔技改并投入运行,2#脱硫塔2017年9月5日开始安装,已于2017年9月13日安装完毕并投入运行。
三、下一步工作
(一)督促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环境保护部反馈的环境问题,狠抓整改落实,通过环境执法后督查、回头看、专项整治等措施,督促属地环保部门对存在的问题逐个销号落实。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排查重点工业园区,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问题,切实强化环境监管,确保巩固整治成果不反弹。
(二)夯实环境保护责任。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落实防治责任。加强对各地的指导,共同提高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水平。结合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和污染源监管“双随机”制度,切实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压力传导下去,监督企业严格落实污染治理主体责任,确保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三)强化环境监管。坚持重典治污,加大执法力度,保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采取突击检查、夜查等手段,强化对企业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等检查力度。组织开展自治区大气污染集中执法专项行动,现已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自治区大气污染集中执法专项行动方案》,持续加大对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努力改善全区环境空气质量。
联系人:陈安龙 0951-5160873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7年9月29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9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