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0273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监测中心站 | 发布日期 | : | 2017-11-01 14:10 |
名称 | : | 关于配合开展2017年农村环境监测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 | |||
文号 | : | 宁环监测〔2017〕108号 | 成文日期 | : | 2017-11-01 10:50 |
宁环监测〔2017〕108号
关于配合开展2017年农村环境监测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和中卫市环境监测站:
为落实环保部《2016国家生态环境监测及数据共享方案》(环办监测〔2016〕17号)关于加强农村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决定开展2017年农村环境监测质量抽查工作。请你站配合完成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内容
2017年农村环境监测质量抽查工作包括村庄环境质量比对抽测(外部质控)和监测质量管理(内部质控)现场检查两部分内容。
(一)村庄环境质量比对抽测工作。依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必测村庄名单的通知》(环办〔2015〕69号),在全国417个必测村庄中选取5%的村庄开展村庄环境质量比对抽测工作,共涉及我区2个村庄,分别为银川市贺兰县兰光村和中卫市海原县高台村。
(二)监测质量管理现场检查工作。现场检查对象为抽测村庄监测任务承担单位。检查内容为村庄环境空气质量和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全过程质控措施落实情况,涉及布点、采样、制样、分析测试、数据处理、报告编制、数据填报、档案管理等各个环节。
二、 工作方式
2017年农村环境监测质量抽查工作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统一组织实施。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苏、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宁夏和云南省(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作为协助开展村庄环境质量抽测和监测质量管理现场检查工作。涉及我区分工:山西检查宁夏、宁夏检查湖北。
三、 时间安排
2017年农村环境监测质量抽查工作时间为2017年11月~12月(第四季度监测情况)。其中,村庄环境质量比对抽测工作尽量与农村环境质量年度监测任务同步进行,具体的抽查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四、 有关要求
请你单位高度重视并提前准备,密切配合我站做好此次农村环境监测质量抽查工作。同时,安排2名技术人员开展比对监测工作,如工作任务重,视情况增加人数。
五、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晓春; 电 话:13995111184;
邮 箱:281833232@qq.com;传 真:0951-8688650
附件:2017年农村环境监测质量抽查技术方案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2017年11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 件:
2017年农村环境监测质量抽查技术方案
为落实环保部《2016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及数据共享方案》(环办监测〔2016〕17号)关于加强农村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关于开展2017年农村环境监测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范围
依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必测村庄名单的通知》(环办〔2015〕69号),在417个必测村庄中,选取5%的村庄(20个村庄,名单见附件1)开展环境质量抽测和监测质量管理现场检查工作,涉及全国10个省份,涵盖7种村庄类型。
二、工作组织
本项工作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苏、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宁夏和云南省(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作为协助开展村庄环境质量抽测和监测质量管理现场检查工作,具体分工:山西检查宁夏、宁夏检查湖北、湖北检查山西、山东检查黑龙江、黑龙江检查内蒙古、内蒙古检查山东、云南检查江西、江苏检查福建、福建检查云南、江西检查江苏,各省级站邀请实验室和现场人员参加互查组,负责村庄环境质量抽测和监测质量管理现场检查工作。
三、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工作内容
抽查工作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村庄环境空气质量和饮用水源地水质环境质量抽测;二是监测质量管理现场检查。工作依据主要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和《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
1、比对抽测
(1)村庄环境质量抽测项目为饮用水源地(地下水或者地表水)水质项目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和氟化物;环境空气质量项目可吸入颗粒物(PM10)。
(2)检查单位和被检查单位共同采样,分样测试。检查单位对测试结果进行比较分析,比测结果偏差如超出相应技术规范要求要查找原因,并予以分析说明,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
2、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对象为抽测村庄监测任务承担单位(各相关环境监测站或者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查内容为村庄环境空气质量和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全过程质控措施落实情况。具体的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工作组织和人员:工作组织方式及监测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2)点位布设:农村空气、水环境监测点位设置是否满足相关技术要求。
(3)采样方式:空气、水的现场采样设备及器具使用的规范性样品预处理、样品保存。
(4)实验室管理:实验室条件、实验用水、化学试剂(等级和有效期)、分析采样仪器检定/校准、期间核查情况。
(5)分析测试:监测项目、分析方法、使用仪器及型号、检出限。
(6)原始资料记录:现场采样记录表,样品交接表,实验记录、质控记录等各种原始记录表,是否有监测方案和质控方案,是否有质控结论。
(7)数据审核:填报数据是否正确、规范。
(8)数据上报:数据是否正确、单位是否规范、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照时间要求上报。
(9)历史资料、报告存档情况。
(二)有关要求
根据比对抽测和现场检查结果,填写现场检查表(附件2)和比对抽测记录表(附件3和附件4)。抽查工作结束后,汇总村庄环境质量抽测和监测质量管理现场检查情况,编写抽查报告(报告提纲见附件5)。
四、 时间安排
抽查时间为2017年11月-12月。其中,村庄环境质量比对抽测工作与农村环境质量年度监测任务同步进行,具体的抽查时间由相关各方协商确定。
五、抽查结果提交
检查单位在抽查工作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质量检查表、比对抽测记录表、分析测试原始记录、抽查报告等整理盖章后,正式提交总站。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联系人:马广文
电 话:010-84943078、13811161832;
邮 箱:magw@cnemc.cn;
传 真:010-84943083
附件:
1. 2017年农村环境监测质量抽查-村庄名单
2. 2017年农村环境监测质量抽查-质量检查表
3. 2017年农村环境监测质量抽查-比对抽测监测记录表
4. 2017年农村环境监测质量抽查-比对抽测分析测试方法表
5. 2017年农村环境监测质量抽查-报告提纲
附件1
2017年农村环境监测质量抽查-村庄名单
省份 | 地市(州) | 县(市、区)名 | 村庄名称 | 村庄 类型 | 是否县域考核区域 | 是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庄 |
山西省 | 大同市 | 左云县 | 管家堡村 | 6 | 否 | 否 |
朔州市 | 怀仁县 | 秦成村 | 3 | 否 | 否 |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和浩特市 | 武川县 | 三圣太村 | 2 | 否 | 是 |
包头市 | 土默特右旗 | 沙图沟村 | 2 | 否 | 是 | |
黑龙江省 | 齐齐哈尔市 | 富裕县 | 小哈柏村 | 4 | 否 | 否 |
大庆市 | 龙凤区 | 保田村 | 5 | 否 | 否 | |
江苏省 | 苏州市 | 昆山市 | 绰墩山村 | 1 | 否 | 否 |
无锡市 | 江阴市 | 泾南村 | 7 | 否 | 是 | |
福建省 | 泉州市 | 永春县 | 北溪村 | 6 | 否 | 是 |
厦门市 | 同安区 | 造水村 | 1 | 否 | 是 | |
江西省 | 抚州市 | 南城县 | 路东村 | 6 | 否 | 否 |
九江市 | 九江县 | 联盟村 | 2 | 否 | 否 | |
山东省 | 临沂市 | 莒南县 | 东龙掌村 | 3 | 否 | 否 |
日照市 | 莒县 | 李家念头村 | 5 | 否 | 否 | |
湖北省 | 黄石市 | 大冶市 | 坳头村 | 5 | 否 | 是 |
仙桃市 | 仙桃市 | 杨林尾横岭社区 | 7 | 否 | 是 | |
云南省 | 昆明市 | 晋宁县 | 普达村 | 2 | 否 | 否 |
大理州 | 大理市 | 河尾村 | 3 | 否 | 否 |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银川市 | 贺兰县 | 兰光村 | 7 | 否 | 是 |
中卫市 | 海原县 | 高台村 | 1 | 是 | 是 |
庄类型:1-生态型;2-种植型;3-养殖型;4-牧业型;5-工业型;6-旅游型;7-其他型。
附件2
2017年农村环境监测质量抽查-质量检查表
检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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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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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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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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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符合选项的打“√”) | |
检查范围 | □农村环境空气监测 □农村水环境监测 | |
工作组织 | □区县监测站监测 □地市站监测 □委托社会机构等第三方监测 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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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认定 | 从事环境监测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 □否 第三方监测是否有资质认定,□是 □否 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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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位布设 | 监测点位布设是否满足国家相关要求,□是 □否 监测点位布设不合理体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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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 资料 记录 | 现场采样记录 | 采样信息填写是否完整、规范(样品编号、采样时间、采样人、环境描述、样品描述、固定剂描述、平行样、空白样等), □是 □否 采样信息填写不规范体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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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 记录 | 样品交接流转记录是否完整、齐全,□是 □否 样品交接流转记录缺失,体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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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 记录 | 采用的实验室分析方法是否满足质控要求,□是 □否 不满足要求,体现在:
实验记录是否规范、整洁、信息完整(接样时间、分析时间、前处理方法、分析方法、标准曲线、自控样品、样品制备),□是 □否 实验记录不完整,体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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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控 记录 | 是否有质控计划,□是 □否 是否有外控,□是 □否 是否有内控,□是 □否 是否有质控结论,□是 □否 质控记录是否规范、完整(空白样、平行样、标准样、加标回收样等),□是 □否 质控记录缺失,体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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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监测 | 空气 监测 | 手工监测: 采样前是否进行气密性检查,□是 □否 采样器是否经过流量校准,误差不大于5%,□是 □否 使用气袋采样时,气袋是否用气样多次洗涤,□是 □否 是否有空白膜,□是 □否 是否有标准膜,□是 □否 现场采样是否规范,□是 □否 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动监测: □自动站是否按规定对设备巡检维护并填写巡检记录 □气态监测项目质控校准记录是否规范(包括零跨、精度、多点校准),校准基本要求为零跨1次/5-7天,精度1次/季度,多点1次/半年 □颗粒物质控校准记录(包括流量、质量传感器/标准膜、温度和压力校准) □动态校准仪质量流量控制器多点校准记录、标气使用记录填写是否规范 □气态项目采样总管清洁记录、颗粒物切割头清洁、采样管清洁记录、设备维修记录、耗品耗材更换记录填写是否规范 □站房温度是否控制在25±5℃,相对湿度控制在80%以下 □用于校准的设备(流量计、温度计、大气压计)是否每年通过国家计量检定,标准气体是否在有效期内使用 □自动站仪表数据、数采仪采集数据自动站存储数据和上报数据等的一致性 □监测数据异常值的取舍、仪器漂移时数据无效判定是否符合要求 □颗粒物K值(标准回归斜率)或K0值(TEOM法),是否与仪器说明书一致 □采用模拟量输出的各通道参数(斜率、截距、量程等)的设置是否正确 □仪器是否出现报警 □动态校准仪质量流量控制器(MFC)单点流量测试,检查零气流量误差和标气流量误差是否在±2%内 □气态污染物采样流量测试,检查误差是否在±10%内 □颗粒物采样总流量测试,检查PM10和PM2.5流量误差是否在±5%内 □钢瓶标气输出SO2、NO、CO、O3跨度气体通入采样总管供子站分析仪测试,检查浓度误差是否在±10%内,响应时间t90是否小于5分钟 □检查O3溯源报告,每年是否至少开展一次量值溯源 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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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监测 | 采样器具的种类是否齐全,□是 □否 采样容器是否经过供应品符合性检验,□是 □否 测定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硫化物、粪大肠菌群、悬浮物监测项目是否配备专用的采样容器,□是 □否 采集有机物与无机物的容器是否分区管理,□是 □否 采集地表水与地下水采样容器是否分开放置,□是 □否 采样容器清洗是否洁净,□是 □否 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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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 | 环境 条件 | 实验室是否符合实验要求、房间整洁,□是 □否 实验室是否存在分析的相互干扰,□是 □否 存在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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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 保存 | 样品间是否符合样品分类管理要求,□是 □否 需要冷藏的样品是否按规定保存,□是 □否 已测和待测样品是否分区管理,□是 □否 | |
实验室管理 | 纯水 | 使用的纯水来自 □购买 □自制 纯水使用是否符合实验室要求,□是 □否 纯水是否有检查记录,□是 □否 |
试剂 | 试剂是否做供应品符合性检验,□是 □否 试剂是否在配制有效期内使用,□是 □否 试剂保存是否符合规定,□是 □否 标准溶液是否有期间核查记录(适用时),□是 □否 | |
仪器 设备 | 仪器设备按期检定,是否在有效期,□是 □否 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记录填写规范,是否有使用记录,□是 □否 采样使用的便携仪器设备是否经过计量部门的检定或校准,检定或校准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是 □否 是否有仪器出入库记录、仪器使用记录、期间核查记录等技术性文件,□是 □否 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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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填报 | 数据填报是否正确,□是 □否 数据单位是否正确,□是 □否 是否按照总站要求的表格填报数据,□是 □否 是否按照总站时效要求报送数据,□是 □否 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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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17年农村环境监测质量抽查-比对抽测记录表
检查单位名称:
被检查单位名称: 村庄名称: 省 市 县
监测对象 | 项目名称 | 收样时间 | 测试时间 | 分析结果 | ||||
检查单位 | 被检查单位 | 检查单位 | 被检查单位 | 相对偏差 | 评价标准 | |||
水环境 质量 | 氨氮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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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锰酸盐指数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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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化物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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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质量 | 可吸入颗粒物 (m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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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 填表人:
附件4
2017年农村环境监测质量抽查-比对抽测分析测试方法表
检查单位名称:
被检查单位名称: 村庄名称: 省 市 县 村
监测对象 | 项目名称 | 方法名称 | 方法依据 | 检出限 |
水环境 质量 | 氨氮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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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锰酸盐指数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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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化物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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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质量 | 可吸入颗粒物 (m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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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 填表人:
附件5
2017年农村环境监测质量抽查报告提纲
一、工作目的
二、工作范围
三、抽查结果及评价
1、比对抽测情况(附表1-3)
2、质量管理情况(附表4)
四、存在问题
五、意见与建议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办公室 2017年11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