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0422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17-11-10 17:05
名称 "关于冬季大气污染环境执法攻坚行动发现环境问题的函
文号 宁环监函〔2017〕74号 成文日期 2017-11-10 17:05

关于冬季大气污染环境执法攻坚行动

发现环境问题的函

 

固原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关于印发〈2017年冬季自治区大气污染环境执法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2017年10月12日至23日,第四检查组对固原市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你辖区28家企业存在80个环境问题。请你局按照《关于印发〈2017年冬季自治区大气污染环境执法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偷排偷放、持续超标排污拒不改正、故意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超标排污、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涉嫌环境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通过案件查处,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全面抓好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及时化解环境风险,努力维护区域环境安全。请于2017年11月17日前,将环境问题的查处和整改情况上报我局。

 

附件:冬季大气污染环境执法攻坚行动发现环境问题一览表(固原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局

2017年1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李挺   李英杰

联系电话:0951-5160862   0951-5160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