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0422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局 | 发布日期 | : | 2017-11-10 17:05 |
名称 | : | "关于冬季大气污染环境执法攻坚行动发现环境问题的函 | |||
文号 | : | 宁环监函〔2017〕74号 | 成文日期 | : | 2017-11-10 17:05 |
关于冬季大气污染环境执法攻坚行动
发现环境问题的函
固原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关于印发〈2017年冬季自治区大气污染环境执法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2017年10月12日至23日,第四检查组对固原市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你辖区28家企业存在80个环境问题。请你局按照《关于印发〈2017年冬季自治区大气污染环境执法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偷排偷放、持续超标排污拒不改正、故意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超标排污、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涉嫌环境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通过案件查处,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全面抓好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及时化解环境风险,努力维护区域环境安全。请于2017年11月17日前,将环境问题的查处和整改情况上报我局。
附件:冬季大气污染环境执法攻坚行动发现环境问题一览表(固原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局
2017年1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李挺 李英杰
联系电话:0951-5160862 0951-5160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