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1649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机关党委 发布日期 2018-05-18 11:52
名称 关于成立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号 宁环办人事发〔2018〕2号 成文日期 2018-05-18 11:52

宁环办人事发〔20182

 

关于成立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环境保护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稳步推进全区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以下简称垂改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长:刘    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郑忠安  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巡视员

        强小媛  党组成员、副厅长

        杨金海  党组成员、副厅长兼自治区环监局局长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党组成员、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环保

厅纪检监察组组组长

黄雅杭  巡视员

        刘粟民  副巡视员

            党组成员、厅长助理

 员:王兴文  人事处处长

            任培军  办公室副主任

    规划财务处处长

樊永学  法规与宣传教育处处长

        户鼎荣  环境监测处处长

杨先梁  自治区环境监察执法局总工程师

贺耀国  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党总支书记

        王光英  银川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宋春胜  石嘴山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杨晓明  吴忠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固原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严玉华  中卫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人事处,负责协调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黄雅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兴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抽调厅办公室李俊鹏、法规与宣传教育处谢向阳、环境监察执法局陈安龙、环境监测中心站闫维东及人事处全体人员组成。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紧密结合全区环保工作实际,把握改革方向,研究制定改革政策措施,审定相关配套工作方案,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指导、推动、督促各地各相关部门落实改革任务,确保改革工作积极稳妥、扎实推进。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开展全区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政策研究工作,组织起草《自治区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自治区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总体工作方案》及有关配套材料;

2.责提出成立自治区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市、县三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及下设办公室职责的意见;

3.负责与中央编办、环境保护部沟通协调垂改备案工作;

4.负责指导、督促、协调自治区级各部门按照《总体工作方案》要求做好环保垂直管理改革工作;

5.负责组织环保垂直管理改革领导小组有关会议,起草领导讲话及会议材料,并做好会务准备工作;

6.负责对自治区以下环保机构的职责、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情况进行摸底、把关和审核;

7.负责组织开展环保垂直管理改革调研和督查工作,指导各地级市开展垂改工作;

8.及时向自治区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我区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9.负责对全区垂改工作进行评估总结,形成自评估报告和总结报告;

10.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相关部门职责。

1.机关党委(人事处):

1)负责提出全区垂直管理改革中涉及机构编制、人事等方面的意见;

2)组织垂直管理改革中涉及机构编制、人员身份的审定和划转工作,建立台账;

3)负责与中央编办、环境保护部、自治区编办等相关部门(单位)的对接工作;

2.办公室:

1)配合开展领导小组有关会议会务工作;

2)负责做好垂改工作后勤保障工作;

3)配合把关有关领导讲话、工作报告、工作汇报、经验交流材料等;

4)配合做好垂改工作相关文电、机要、保密等工作。

3.规划财务处:

1)负责垂改工作经费的保障;

2)负责对接自治区财政厅做好垂改过程中涉及经费预算、专项资金、公用经费调整、财务移交等工作

3)指导环保垂直管理改革中涉及的资产、财务经费的审定、划转、交接和分配工作,做好账务清理和清产核资工作。

4.法规与宣传教育处:

1)负责涉及环保垂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2)负责涉及环保垂改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3负责组织起草负有生态环境监管职责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并进行合法性审定;

4)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环保垂改宣传工作;

5)负责组织环保垂改工作新闻发布、协调环境新闻采访报道、审核新闻稿件。

5.环境监测处:

配合垂改办就垂改过程中自治区监测中心围绕落实全区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后制定工作职责、内部机构设置、职责划定等工作。

6.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局:

1)要配合垂改办就环境执法垂改过程中如何制定自治区级执法监督所需岗位、人员编制报告。并与自治区编办行政编制管理处和事业编制管理处进行对接、核定、审查工作;

2)研究制定单位内部机构人员的职能职责,搞好“三定”工作。

 

7.环境监测中心站:

1)配合垂改办提出垂改过程中全区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就如何满足落实任务职能职责所需岗位、人员编制报告。并与自治区编办事业编制管理处进行对接、核算、审定工作;

2)研究制定自治区监测中心内部机构设置及人员的职能职责,搞好“三定”工作。

8.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环境保护局及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

负责本辖区垂改工作的全面推进。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22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