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1780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大气环境管理处 发布日期 2018-05-15 11:22
名称 关于对《宁夏燃煤自备电厂规范建设和运行专项治理方案》修改意见的函
文号 宁环大气函[2018]230号 成文日期 2018-05-15 11:22

关于对《宁夏燃煤自备电厂规范建设和运行专项治理方案》修改意见的函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征求宁夏燃煤自备电厂规范建设和运行专项治理方案意见的函》(宁发改能源函〔2018〕374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建议将“到2020年,所有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自备机组实现超低排放”修改为“到2020年,银川都市圈范围内所有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自备机组实现超低排放,其它地区所有燃煤自备机组达到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