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1454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环境监测处 发布日期 2018-05-28 10:01
名称 关于继续做好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监测工作的通知
文号 宁环办监测函〔2018〕3号 成文日期 2018-05-28 10:01

 

关于继续做好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

水质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市环境保护局,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继续做好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采测分离工作的通知》(环测便函〔2017428号)要求,经研究,现就做好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监测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为及时掌握各断面水质变化情况,为水污染防治和环境应急等工作提供支持,2018年继续对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开展手工监测。各市、宁东基地环境监测站要及时与第三方采样公司对接,确定采样时间,争取同步进行。

二、各地同步监测结果要及时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发现异常的要及时分析研判,提出对策建议。同时,与厅环境监测处、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对接,了解第三方监测情况。

三、各地要继续做好对采测分离工作的协调配合和监督指导工作,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厅环境监测处、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报告。

联系人:周少东  电话:5160963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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