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1912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水生态环境处 | 发布日期 | : | 2018-07-23 17:30 |
名称 | : | 关于报送部分断面水质下降原因及整改措施的函 | |||
文号 | : | 宁环办水体函 | 成文日期 | : | 2018-07-23 10:30 |
关于报送部分断面水质下降原因及整改措施的函
石嘴山市、中卫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生态环境部水环境管理司《关于2018年1-5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预警函》(水体函〔2018〕2号),指出石嘴山市和中卫市水环境问题突出。主要问题是:5月,沙湖断面水质呈恶化趋势;石嘴山市第四水源地(红果子水源地)水质超标,要求将断面水质恶化的原因分析及整改情况报送生态环境部水环境管理司;中卫市4个考核断面中有1个未达标。
请你局高度重视,结合辖区实际,采取针对性治理措施,加大水质改善和重点工作的推进力度,确保水质达标。并于2018年7月27日前,将断面水质恶化的原因分析及整改情况报送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附件:《关于2018年1-5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预警函》
联系人:马继仁 联系电话:(0951)5160945
邮 箱:nxwrfz@163.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