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1206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机关党委 | 发布日期 | : | 2018-08-10 11:05 |
名称 | : | 关于发展党员工作自查自纠情况的报告 | |||
文号 | : | 宁环机党发〔2018〕13号 | 成文日期 | : | 2018-08-10 09:45 |
关于发展党员工作自查自纠情况的报告
区直机关工委:
按照区直机关工委《关于做好区直机关2018年度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机关党委安排专人对十八大以来,特别是2014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后,我厅发展党员工作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十八大以来,我厅共发展党员16人,其中正式党员13人,预备党员3人。通过调取人事档案、查阅会议记录、个别谈话了解等方式,对以上16名党员入党全部过程进行系统排查和梳理,经排查,以上16名党员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原件保存完整,入党志愿书基本能够反映党员基本信息、支部(总支)和机关党委接受其为预备党员、讨论其按期转正等情况,支部会议记录普遍能够反映当时会议的过程和情况,部分支部谈话记录、投票存根完整,机关党委会议记录中能够全部反映吸收16名同志入党的过程。
二、 存在问题
通过排查,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中组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要求,我厅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也存在如下问题:
(一)《入党志愿书》填写不规范。主要表现为:个别《入党志愿书》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填写不完整;部分《入党志愿书》支部大会通过接受申请人为预备党员(正式党员)的决议中没有说明发展对象的现实表现、参加大会具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讨论的情况、采取表决的方式、表决结果等;部分《入党志愿书》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中没有说明通过谈话对申请人入党动机了解情况、入党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等;部分《入党志愿书》基层党委审批意见没有注明会议表决情况、预备期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止;个别《入党志愿书》发生明显涂改的地方没有申请人或执笔人手印等情况。
(二)会议记录不规范。主要表现为:部分会议记录不能全面、如实反映会议现场的发言、表决、决议情况,记录较为简单;个别支部在记录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间,没有逐个讨论;个别支部记录未能反映支委会审查完整过程。
(三)发展流程不规范。主要表现为:2014年6月前会议记录中没有如实体现申请人被确立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培养对象等情况;部分党员政审环节直系亲属政治审查范围不完全,个别党员仅提供了配偶的政治审查情况,没有父母的政治审查情况;个别总支部研究吸收预备党员事宜超过3个月以上;个别党支部用举手表决代替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决议;个别党支部在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时仅是读了入党志愿书,没有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支部政治审查材料没有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三、 下步工作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在机关党委(扩大)会议上予以通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厅机关党委将逐步探索建立发展党员定期分析制度、督促检查制度和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监察督导,通过开展现场评促、支部会议观摩等活动,帮助基层党支部发现和解决党员发展过程中不规范的问题。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机关委员会
2018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