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0958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核与辐射安全局 发布日期 2018-10-18 15:35
名称 关于举办全区第十二期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班的通知
文号 宁环办辐射函〔2018〕147号 成文日期 2018-10-18 11:30

关于举办全区第十二期辐射安全与防护

培训班的通知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环境保护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各核技术利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我区核与辐射从业者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不断强化核安全文化建设,提升核与辐射安全水平,定于2018年11月1日-2日,在银川市举办全区第十二期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8年11月1日至2日,10月31日下午15:00-18:30报到。

(二)培训地点:长相忆宾馆(地址:银川市兴庆区玉皇阁北街120号,联系电话:0951-6710668)。

二、培训内容

(一)辐射安全与防护法律法规。

(二)辐射安全与防护基本知识。

(三)辐射事故案例及应急处理。

(四)核安全文化宣讲。

三、培训对象

(一)各地市环境保护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辐射安全监管负责人、辐射环境监管员。

(二)全区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Ⅱ类射线装置单位新上岗辐射工作人员、管理人员,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期满(四年)需再培训人员,每单位不超过2人。

参加培训经结业考试合格者,颁发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并作为核技术利用单位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必备条件之一。

四、有关要求

(一)本次培训免收培训费,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二)请各单位参加培训人员于10月26日前将报名回执发送至邮箱nxfsjbgs@163.com,同时提交1寸彩色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名为本人姓名)。

(三)本次培训班由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具体承办。

附件:1. 培训班日程安排

      2. 报名回执

联系人:刘  佳    联系电话:0951-5160755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年10月18日

附件1

培训班日程安排

日期

时间

内容

负责人/授课人

地  点

10月31日

15:00—18:30

报  到

刘  佳

长相忆宾馆1楼大厅

11月1日

8:30—8:50

开班动员

杨志军

长相忆宾馆

7楼会议中心

8:50—11:50

辐射安全与防护

法律法规

周继军(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长相忆宾馆

7楼会议中心

14:30—17:30

辐射安全与防护

基本知识

马凡(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长相忆宾馆

7楼会议中心

11月2日

8:30—11:30

辐射事故案例

及应急处理

王晓涛(生态环境部专家)

长相忆宾馆

7楼会议中心

14:00—16:30

核安全文化宣讲

张玮 (生态环境部专家)

长相忆宾馆

7楼会议中心

17:10—18:10

培训考试

刘  佳

长相忆宾馆

7楼会议中心

11月3日

全  天

返  程


附件2

报 名 回 执

单位名称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职称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是否住宿

1

2

3

4

备注:请于10月26日前将报名回执发送到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E-mail:nxfsjbgs@163.com,联系电话:0951-5160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