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0688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大气环境管理处 | 发布日期 | : | 2018-12-06 10:10 |
名称 | : | 关于同意停止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灵州电厂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的批复 | |||
文号 | : | 宁环大气函〔2018〕1024号 | 成文日期 | : | 2018-12-06 10:10 |
关于同意停止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灵州电厂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的批复
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
《关于取消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灵州电厂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的请示》(宁东管环函〔2018〕73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函复如下:
2018年4月20日电网调停,并启动了人员分流等关停工作。结合督查检查情况,同意停止实施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灵州电厂#1、#2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可按项目完成认定。请你局做好资料收集,并监督协调做好关停有关工作。
2018年4月20日电网调停,并启动了人员分流等关停工作。结2018年4月20日电网调停,并启动了人员分流等关停工作。结合督查检查情况,同意停止实施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灵州电厂#1、#2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可按项目完成认定。请你局做好资料收集,并监督协调做好关停有关工作。
联系人:王先才 联系电话:(0951)5160969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18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