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0855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科技与财务处 | 发布日期 | : | 2018-12-25 11:00 |
名称 | : | 关于自治区环境信息与应急中心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 | |||
文号 | : | 宁环规财函〔2018〕1083号 | 成文日期 | : | 2018-12-25 10:50 |
宁环规财函〔2018〕1083号
关于自治区环境信息与应急中心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
自治区环境信息与应急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自治区环境信息与应急中心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请示》(宁环信〔2018〕3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公车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附件内容
原则同意你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的改革范围、人员范围、车辆保留的数量与类别(车辆确认清单附后)、实报实销、节支率控制水平、司勤人员安置方式等内容予以组织实施,并抓紧推进相关工作。自治区环境信息与应急中心保留车辆总数为3辆,为业务用车。你单位涉改人员公务交通费报销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
二、严格落实中央车改精神和自治区车改总体部署
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举措,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顺应民意、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迫切要求,务必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中央车改精神和自治区总体部署,既严又实地执行好批复方案。在具体组织实施过程中要确保守规矩、不走样,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明确的时间节点,坚决按时限要求完成车改各项任务。
三、严格执行车改政策规定和纪律
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务必加强过程管理,做好节支率控制,确保车改后相关交通支出费用要低于改革前各相关费用总和。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好保留公务用车的管理使用办法和改革后的社会化出行保障措施。要严格按规定控制报销人员范围,避免允许限额报销的福利化改革倾向。要严格落实“六个不得”的改革纪律,规范推进你单位车改工作。
四、严格做好保留公务车辆的管理工作
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报送内容,做好保留公务车辆的管理工作。对保留的各类公务车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严格车辆使用管理程序,健全车辆日常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做到管车用车公开化、透明化。保留车辆要实行标识化管理。
五、规范做好取消车辆处置工作
按照公开、公正的处置原则,积极做好车辆处置各环节工作,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减少车辆闲置浪费。取消车辆,一律通过公开拍卖方式,逐步由市场消化。车辆处置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须按自治区现行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相关管理规定全部上缴国库。批复印发后,10个工作日内统一封存取消车辆,并按照自治区公车主管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处置。
六、做好其他工作
要加强对司勤人员管理和教育,切实维护好司勤人员合法利益。要切实做好改革后公务出行保障工作,确保改革后工作节奏不乱、效率不降。要加强公车改革相关宣传,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要严格按照自治区统一要求,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时限完成任务。
附件:自治区环境信息与应急中心保留公务车辆清单
自治区环境信息与应急中心保留公务车辆清单 | ||||||||||
序号 | 车牌号码 | 车辆类型 | 品牌 | 排量(L) | 购置价格(万元) | 行驶里程(万公里) | 使用性质 | 购置时间 | 保留或取消 | 备注 |
1 | 宁A33Q81 | 越野车 | 丰田 | 4 | 49.97 | 243000 | 业务用车 | 2008.7 | 保留 | |
2 | 宁A12Q69 | 商务车 | 别克 | 2.4 | 59.68 | 119110 | 业务用车 | 2010.3 | 保留 | |
3 | 宁A18Q97 | 越野车 | 丰田 | 4 | 23.8 | 286911 | 公务用车 | 2008.11 | 保留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18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