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0543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环境信息与应急中心 | 发布日期 | : | 2019-02-15 11:10 |
名称 | : |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 | 2019-02-15 10:50 |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予发布。 本报告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汇总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http://sthjt.nx.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直接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邮编:750001;电话:0951-5160985;传真:0951-5160985;电子邮箱:nxhbxx@126.com)。 一、概述 2018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宁政办发〔2018〕61号)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及“生态立区”战略部署,以公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深化政务服务,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强化平台建设管理,努力满足公众不断增长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需要,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按照“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改进作风、提高效率”的原则,结合厅主要领导调整情况,调整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夯实工作责任,明确由厅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厅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厅机关其他处室及直属事业单位为各项具体公开工作承办部门,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处室(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针对各类不同信息,规定了具体的审核要求;自治区环境信息与应急中心负责政务公开技术保障。生态环境厅系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 (二)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制定印发了《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宁环办发〔2018〕49号),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程,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并纳入厅系统年度效能目标责任考核,按照依法行政、党风廉政、政风行风建设和政令畅通等考核内容进行考核评议。对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工作流于形式、群众不满意的,考核中予以扣分或取消评先选优资格,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精心编制《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规定执行政务公开年度报告制度,对年度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等情况,及时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公开。健全完善公文公开属性审查制度,对厅发文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脱密后公开等属性,在草拟、审核、签发、登记、印刷、用印、分发等环节层层把关。 (三)不断强化政务公开督查培训。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程。按照《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政务公开考核通报办法》《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政务公开督查问责办法》要求,组织开展网站信息公开情况督查12次,发督查通报12期,对网站信息公开不规范、不及时等问题公开通报,并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对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工作流于形式、群众不满意的,考核中予以扣分或取消评先选优资格,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有效地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逐步形成了全系统协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良好局面。积极组织厅系统部分处室(单位)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同志参加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了承担具体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把公开透明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制度,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增强主动公开的自觉性,该公开的一律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权。2018年,通过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文件674条、会议公开21条、意见征集5条、规范性文件24条、政策解读24条、建议提案办理35条、财政预决算13条、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信息354条、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28条、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信息299条;及时办理网上环境投诉、厅长信箱120件。认真落实新闻发布制度,举行新闻发布(通气)会2次,向新闻媒体通报了2017年环境质量状况、2018年生态环境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等。有序推动会议公开,年初召开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时,邀请自治区级“两代表一委员”及重点排污企业代表列席会议。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按时公开财务管理信息。制定部门预算公开方案,明确公开主体、范围、程序和责任。定期向社会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及预算执行情况,并不断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及时公开相关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对环保项目预算安排情况、申报程序及管理办法及时进行公开。不断细化厅机关“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及时公开了《2017年度宁夏环境保护厅部门决算》《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8年部门预算》《环保厅舆情监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宁夏环境保护厅涉税数据处理及信息共享系统采购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采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环保电子政务内外网络及机房运行维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等信息。 (二)公开环境质量状况监测信息。按月在宁夏环境保护网发布各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以文件形式向各地级市人民政府通报环境空气质量情况。按时发布宁夏主要流域重点断面水质自动监测信息,利用信息简报等方式公开黄河干流、支流,主要排水沟,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情况。组织对各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定期印发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情况通报,指出各地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召开全区环境质量分析会,完成了2017年环境状况公报的编制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在宁夏环境保护网上公开全区污染源监督性监督信息,监督企业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数据。公开国控、区控重点监控企业名单、每年公布减排计划、减排目标责任书、减排通报,公布已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名单和信息。共编制《宁夏环境质量月报》12期、《2017年宁夏环境状况公报》1期、《关于五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可吸入颗粒物及细颗粒物情况的通报》12期、《环境质量专报》12期、《全区五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排名》12期。 (二)公开涉及环境保护项目审批情况。共公开环评审批项目25个,排污许可证11个,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变更、延续、注销51个,放射源异地使用备案14个,实行环评受理、审批和许可证办理全过程公开。 (三)公开环保执法、行政处罚、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组织开展了大气、水、自然保护区、水源地、秸秆焚烧等专项执法检查,严格执行环境执法“双随机”制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18年,全区实施行政处罚962起、罚款11592.5万元,较2017年全年罚款总额8922万元增长2670万元,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6起、罚款3103.2万元,查封扣押69起,限产停产62起,移送拘留19起,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15起。其中,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共实施行政处罚12起、处罚金额504万元。在宁夏政府网、宁夏环境保护网公开违法企业相关信息,并将企业违法信息传送检察机关“两法衔接”工作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按年度公布全区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按季度公开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情况,“平安-2018”辐射事故应急综合演习顺利通过生态环境部现场评估验收,给予高度评价。 (四)公开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主动集中公开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推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截至2018年12月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向我区转办群众投诉件1339件,已办结1317件,办结率达到98%,追责问责212人次。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一)推动实现网上办事服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部署要求,推进审批事项向网上办事延伸,建立网上审批数据资源库,开展在线行政审批系统建设和改造工作,推动实现“一站式、全流程”网上办事服务,让信息多跑路,方便公众网上办事。 (二)公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按照“三级四同”原则,对标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于2018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环保系统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不见面、马上办”事项目录。自治区生态环境厅87%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不见面办理,不见面事项网上办件量的比例不低于10%,市、县不见面办理事项占比89%。 (三)积极回应网民诉求。进一步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网民诉求,做到“网上听民声、线下办实事”,提高服务质量,为办事企业和公众提供规范有序、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四)加强行政审批许可标准化建设。配合开展办事服务信息公开专项检查,对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全部公开、是否准确规范、是否与实际工作一致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存在问题及时整改。按照“应进必进、应进全进”的原则,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有的14项审批事项全部进驻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实体大厅和政务服务网,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审批服务模式,实现“一窗通办”;针对“辐射安全许可”、“排污许可”、“危险废物经营许可”三项行政许可事项,根据便民需要,拆分为办理、延续、变更、注销四个办理项,简化审批申请材料,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所有事项承诺审批时限不超过法定审批时限的50%。 五、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共承担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72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9件,政协提案53件;主办建议提案21件、协办建议提案51件。内容涉及我区生态环境立法,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环境影响评价、经济转型升级、饮用水安全、土壤安全、自然保护区管理、环保技术应用推广、农村生态环境、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等方面的相关工作。所有建议提案全部办结并在网上公开。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解读文章等方式,在宁夏生态环境网开设的政策解读专栏,运用图片、图标、图解、视频等多种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计划通知等文件和热点进行充分解读。2018年,共发布政策解读文章23篇,包括转发生态环境部有关文章19篇,银川都市圈范围内火电钢铁等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政策解读2篇,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政策解读2篇。 七、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不断健全完善环保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安排专人负责舆情收集工作,每日监测、收集和汇总环保舆情,每周撰写《宁夏环保舆情动态》,2018年共编发《宁夏环保舆情动态》37期。制定《环境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加大监测力度,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消息、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及时转载发布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环境保护信息,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准确、亲切、自然的为群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的政府信息,回应公众关切。办理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转办《主席信箱》有关事项6件。办理《厅长信箱》中群众反映诉求81件。 八、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进一步完善了依申请公开政府环境信息相关制度,健全了依申请公开环境信息的受理、办理及答复工作机制,规范了办理程序规定,确保依申请公开政府环境信息渠道畅通。2018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3件,并全部办结。按受理方式看,22件通过网上申请、1件通过信函申请;按办结答复情况看,23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全部予以答复,同意公开20件,建议申请人向其他部门申请公开3件(向生态环境部申请公开1件,市县环保部门申请公开2件);按办理期限看,全部按时办结。 九、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一)发挥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2018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坚持建设“信息公开、在线服务、政民互动”的网站功能定位,不断加大对宁夏生态环境网建设投入,强化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支撑能力,为推进政务公开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和基础保障。网站建设管理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办事和公众参与”三大功能定位,设立了政务公开专栏,全面公开环境保护领域政府信息,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网上办事”栏目与宁夏政务服务网“网上办事大厅”实现有效链接,同时开设了环保投诉、厅长信箱、环境咨询等栏目,保障了公众的环境保护知情权、监督权等,提高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切实发挥了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2018年,网站共编辑发布信息4000余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674条、会议公开21条、意见征集5条、规范性文件24条、政策解读24条、建议提案办理35条、财政预决算13条、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信息354条、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28条、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信息299条;及时办理网上环境投诉、厅长信箱120件。 (二)拓宽环境信息公开覆盖面。积极探索和运用新媒体新闻发布渠道,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打响新时代黄河保卫战、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全区环保重点任务督查检查、“绿盾”行动、污染源普查等重点工作,在宁夏日报、宁夏电视台开辟“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环境保护督察”、“环保进行时”、“曝光台”等5个专栏,协调区内外主要媒体刊发新闻稿件1160条(篇),编发环境新闻通报45期,接待区内外新闻媒体采访50多次。加强新媒体建设,巩固“宁夏环境保护”微信公众号,拓展微网站、网易号、今日头条号等新渠道,关注度突破万人大关,比2017年上升了50%;阅读量达200万次,比2017年上升了30%。“宁夏环境保护”微信公众号开设曝光台、督查动态、市县动态、社区动态、一图一故事、以案释法等栏目,累计推送信息1500余条,其中原创300余条,关注人数8667人,新增3000余人;头条号推送大气冬防会议单条信息浏览量达4500余人次,直播回放的“生态立区与法同行”环保知识竞赛浏览量万余人次。 十、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严格审查公文属性。在OA办公系统中设置公文公开属性审查环节,按照保密审查程序进行保密审查,从源头上把住审查关,对厅发文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脱密后公开等属性,在草拟、审核、签发、登记、印刷、用印、分发等环节层层把关,遵循依法、及时、准确、高效的原则,将政务公开工作与行政公文发文办理过程有机结合,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健全完善会议办理程序。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程序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3号、74号)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办事。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决策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都通过网站、微信平台、微博、新闻媒体等方式听取了公众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厅务会审议决策,并主动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列席相关会议,增强决策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依法受理宁夏涵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紫光天化蛋氨酸有限责任公司、吴忠市永嘉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等三起行政复议案,依法作出《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行政复议决定书》(宁环复决字〔2018〕3、4、5号),并参与银川保绿特有限公司向金凤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银川市环境保护局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工作,依法依规配合人民法院审查案件,做好出庭应诉工作。在坚持依法审查的基础上积极运用调解、和解方式,化解矛盾,努力把环境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实现案结事息。 十二、存在的问题 2018来,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成效明显,但与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需要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例如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需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目录需进一步细化,运用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的能力需进一步强化,在督导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等方面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十三、2019年工作打算 一是切实抓好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做到凡是不属于保密范畴的一律公开,严格政务公开时限,采取长期公开、定期公开、随时公开相结合三种形式,政策性内容进行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确保政务公开的连续性和时效性。不断深化政务公开的社会效果,努力在丰富政务公开形式、畅通便民渠道上下功夫,拓宽为民服务的渠道。 二是加强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加大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统计公报、空气质量信息、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减排项目建设进展等环境信息公开力度,通过生态环境网站及时、准确的环境信息公开,赢得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三是不断加快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整合资源,建设统一管理平台,利用新兴信息技术,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表达诉求、反映意见的渠道,进一步强化环境信息公开的技术保障。 四是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大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力度,定期出台政务公开工作通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生态环境系统指导,督促各处室(单位)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责任规定和工作制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和工作水平。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条 674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条 1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件 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4109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1831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1816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3026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次 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次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次 2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篇 6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次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次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件 23 1.当面申请数 件 0 2.传真申请数 件 0 3.网络申请数 件 22 4.信函申请数 件 1 (二)申请办结数 件 23 1.按时办结数 件 23 2.延期办结数 件 0 (三)申请答复数 件 23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件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2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件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件 0 涉及商业秘密 件 0 涉及个人隐私 件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件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件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件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件 3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件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件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件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件 3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件 2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1 (三)其他情形数 件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件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件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0 (三)其他情形数 件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件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个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个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人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人 1 2.兼职人员数 人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1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次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次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37 单位负责人:平学智 审 核 人:王 波 填 报 人:苏 瑞 联 系 电 话:5160985 填 报 日 期:2019年2月15日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