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0581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水生态环境处 | 发布日期 | : | 2019-05-20 16:20 |
名称 | : | 关于召开自治区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庄废水排放问题整改落实推进会的函 |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 | 2019-05-20 15:30 |
关于召开自治区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庄废水排放问题
整改落实推进会的函
金凤区、西夏区、永宁县、贺兰县、大武口区、惠农区、利通区、红寺堡区、青铜峡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生态环境局、葡萄产业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9〕81号)具体要求,切实整改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庄废水直排问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会同贺兰山东麓葡萄产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定于2019年5月22日,召开自治区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庄废水排放问题整改落实推进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5月22日(星期三)9:00。
地点: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5楼会议室。
二、参加人员
(一)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分管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处、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水生态环境处、生态环境监测处、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人。
(二)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产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
(三)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生态环境部门和葡萄产业管理部门分管负责人;金凤区、西夏区、永宁县、贺兰县、大武口区、惠农区、利通区、红寺堡区、青铜峡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生态环境部门和葡萄产业管理部门分管负责人。
三、会议议程
(一)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解读《关于切实做好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庄废水排放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宁环发〔2019〕55号);
(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专家解读葡萄酒庄生产废水整改技术方案;
(三)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产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分管领导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县(区)人民政府明确1名具体负责整改工作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二)请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产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协调各相关市、县(区)葡萄产业主管部门参会。
(三)请各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协调涉及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参会。
(四)请于2019年5月21日(星期二)16: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反馈至邮箱。
联系人:马继仁 联系电话:(0951)5160945
邮 箱:nxwrfz@163.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