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0566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水生态环境处 | 发布日期 | : | 2019-06-12 14:55 |
名称 | : | 关于商请定期报送自治区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庄废水排放问题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函 |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 | 2019-06-12 10:50 |
关于定期报送自治区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庄废水排放问题
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函
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产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9〕81号)要求,由你办具体负责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庄废水排放问题日常整改情况进展调度。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与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产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庄废水排放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宁环发〔2019〕55号),“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产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将切实加大工作调度与督办落实,定期及时汇总相关市、县(区)葡萄产业管理部门整改进展情况,定期向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为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全面掌握整改工作进度,现商请贵单位自2019年6月起,每月15日和30日前将各地葡萄酒庄废水排放问题整改落实进展情况,报送自治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联 系 人:丁小龙 马继仁
联系电话:(0951)5160975 (0951)5160571
邮 箱:nxhbdc001@126.com nxwrfz@163.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