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1260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科技与财务处 | 发布日期 | : | 2019-07-01 10:00 |
名称 | : |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9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 |||
文号 | : | 宁环函[2019]323号 | 成文日期 | : | 2019-07-01 09:30 |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9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现就焦清春等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沙坡头区生态建设项目给予资金支持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生态环境部等7部委和自治区关于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专项行动要求,中卫市高度重视,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扎实开展了自然保护区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截至目前,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反馈的53处整改点位,环保部遥感监测35处点位,“绿盾2018”专项行动15处点位,已全部整改完成;环保部遥感监测重点督察35个区域涉及45处整改点位和“绿盾2017”专项行动自查146处,按照整改方案时间节点要求积极予以整改落实。整改期间,先后投入整改拆除和搬迁资金8.49亿元,拆除建筑面积20708平方米,同步开展了生态恢复。
二、资金投入情况
(一)2019年,自治区已下达中卫市沙坡头区大气污染防治资金581万元,支持实施燃煤锅炉煤改气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二)近期,自治区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5亿元,将对中卫市沙坡头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大气污染防治项目予以支持。
(三)对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村、夹道村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自治区财政厅已下达项目计划,将补助资金1280万元。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推动沙坡头区生态建设项目工作有序开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