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1985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大气环境管理处 发布日期 2019-10-24 16:50
名称 关于进一步做好“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的通知
文号 宁环发〔2019〕100号 成文日期 2019-10-24 16:35

关于进一步做好“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

排放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十三五以来,全区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自治区十三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自治区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应对气候变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逐步得到提升,管理体制初步建立,低碳试点取得积极进展,全社会应对气候变化和绿色低碳发展意识明显提高。但受诸多因素影响,2018年,全区二氧化碳排放量16814.37万吨,同比增长9.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GDP)二氧化碳排放量4.607/万元,同比上升2.43%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未完成十三五时序目标任务,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形势十分严峻,任务异常艰巨。为进一步做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我区的十三五二氧化碳减排目标任务,现就加快推进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随着我区经济快速发展,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矛盾日趋尖锐,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凸显,煤炭在能源消费中占比依然较高,一些突出环境污染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是我区经济转型、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重大机遇,也是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保障能源安全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抓手,是生态立区战略的重要内容。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有助于建立倒逼机制,促进企业和地方自觉推动发展转型,实现绿色低碳与高质量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抓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采取果断、有力举措,坚决完成自治区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任务,改善空气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主要目标

2019年,全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GDP)二氧化碳排放量较2015年下降11.8%,其中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宁东基地单位地区生产总值(GDP)二氧化碳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13.5%13.5%12.75%5.25%14.25%12%

2020年,全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GDP)二氧化碳排放量较2015年下降17%,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排力度进一步加大,碳汇能力显著增强,低碳转型取得积极成效,减污减碳协同作用进一步加强,公众低碳意识明显提升。其中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宁东基地单位地区生产总值(GDP)二氧化碳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18%18%17%7%19%16%

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

(一)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大力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持续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稳步发展风电,打造国家重要的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鼓励发展微风发电、分布式发电与微电网技术。加快发展太阳能发电,积极推进盐池、海原、同心、中卫、中宁、石嘴山、红寺堡、青铜峡、宁东、红墩子等11大光伏园区建设;扩大光伏+”多元化利用,鼓励在工业园区、大型公共建筑及民用住宅屋顶、农业大棚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光伏与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开发、防沙治沙、生态旅游一体化发展;积极推动光热发电示范,推进农林、生活垃圾等生物质和地热能开发利用。推行节能低碳电力调度,优先调度风电、光伏发电等非化石电力,到2020年,基本解决弃风弃光问题,全区新能源电力装机比重达到40%,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建成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提前布局氢能产业。

(二)优化利用化石能源。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到2020年,全区单位GDP能耗较2015年下降14%,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1500万吨标准煤。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管理,严格煤炭减量等量替代。继续执行燃煤火电项目限批缓建政策,合理控制宁东西电东送基地火电规模,加大新能源电力外送规模。加快推动工业企业和终端消费中煤炭、油品的替代,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2020年底前除保留必要的应急、调峰供热锅炉外,地级城市建成区内燃煤锅炉基本淘汰。严格执行禁止高浓度煤矿瓦斯直接排放的要求,支持低浓度瓦斯发电、浓缩利用。切实做好我区天然气供储销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与上游供气企业的协调与合作,多渠道争取气源供应,优先保障大民生用气需求,推进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增强天然气安全储备和应急保障能力,坚持以气定改推进“煤改气”,逐步提升天然气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

(三)控制工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按照国家部署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着力提升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水平,到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降低15%以上。加大园区循环化改造力度,实施产业间上下衔接、企业间废物资源交换利用等循环化改造工程,推动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促进煤化工、冶金、有色和建材等优势产业循环发展,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控制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排放。综合运用规划、环评、能评等手段,严控火电、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等高耗能产业违规新增产能。强化“散乱污”工业企业集中整治工作,综合运用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面向社会公开征选低碳技术,适时发布宁夏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加快研发引进并示范推广煤化工等重点排放行业二氧化碳减排和利用技术。结合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设,加强企业碳排放管理,建立完善碳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制度,以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造纸等行业为重点,对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实施碳排放配额管控制度,并研究进一步扩大管控范围;在重点排放行业评选一批低碳标杆企业,推动企业开展碳排放对标行动。探索建立工业领域重大项目碳排放事前评估制度,从源头有效限制高碳排放强度项目的上马。

(四)严控煤炭消费总量。从严执行重点耗煤行业准入。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严格执行煤炭减量等量替代。银川都市圈规划范围内(除宁东基地)新建耗煤项目实行1.5 倍减量替代,银川都市圈规划范围外地区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等量替代,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根据发展规划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增量。要将煤炭减量或等量替代作为节能审查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强化指标管理,要将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分解到下辖各县(市、区)、重点用煤单位,层层压实责任。各地要做好煤炭消费形势分析,对减量目标完成进度滞后的县(市、区)、重点企业,要制定并及时启动针对高耗煤企业、落后企业、过剩产能的预警调控。

(五)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积极推进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推动铁路、航空、公路运输低碳发展,发展低碳物流。完善公交优先的城市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城市轨道交通、慢行交通,鼓励绿色出行。调整优化运输结构,加快高能耗、高排放的老旧车辆更新淘汰,落实严禁高耗能车辆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相关规定。加快推进公交优先的城市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推广应用新能源公交车等清洁能源车辆,力争到2020年全区推广应用新能源公交车1600辆,深入实施低碳交通示范工程。大力推广电动汽车及充电服务设施,发挥更大的新能源电力消纳潜力。

(六)大力发展低碳农业。坚持减缓与适应协同,结合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降低农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实施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农田氧化亚氮排放,到2020年实现农田氧化亚氮排放达到峰值。控制农田甲烷排放,选育高产低排放良种,改善水肥调控管理,提高肥料使用率。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推广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控制畜禽温室气体排放,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和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建设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开展低碳农业试点示范,加强农田低碳排放监测与评估。

(七)增加生态系统碳汇。持续推进实施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等国家重点生态林业工程。加快实施生态修复、防沙治沙、灌区绿网、城乡增绿、湿地保护五大生态建设工程,加快建设大六盘、平原防护林和城镇绿化美化等生态安全体系。全面加强森林经营和可持续管理,着力增加森林碳汇。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和灾害防控,减少森林碳排放。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稳定并增强湿地固碳能力。到2020年,新增营造林面积500万亩,森林蓄积量达到99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15.8%

(八)推进试点示范建设。深入推进银川市、吴忠市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开展碳排放峰值和碳排放总量控制研究。做好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的经验总结与推广工作,加强园区低碳发展基础能力建设。适时研究征选一批自治区级低碳园区、低碳城镇、低碳社区、低碳学校、低碳企业试点。选取条件成熟的区域,争创国家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

(九)加强温室气体排放统计与核算。进一步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指标体系和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制度,强化能源、工业、农业、林业、废弃物处理等相关统计,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和能力建设。定期编制自治区和地市级温室气体清单,实行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报告制度,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信息系统。推动重点排放单位健全能源消费和温室气体排放台账记录。逐步建立完善区市两级行政区域能源碳排放年度核算方法和报告制度。加快出台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制度,鼓励企业主动公开温室气体排放信息。

(十)加快推进融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体系。做好自治区重点企业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积极推动发电行业(含自备电厂)参与全国碳排放交易的基础建设与模拟运行。加快生态环境系统地方部门与重点企业能力建设;开展我区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法研究与试算工作。

(十一)加强重大问题研究。积极开展自治区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及中长期低碳发展战略相关研究,提出碳排放达峰目标及实现路径,制定中长期低碳发展目标与措施。开展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产业应对气候变化风险评估,提前应对可能的高碳锁定影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好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推动作用,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各负其责。各地要将大幅度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府工作报告,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完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机制,加强碳排放权交易、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等方面的基础能力建设。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确保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各项任务落实。

(二)强化督查考核。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应对气候变化和污染减排工作办公室对各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查、调度、考核,对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不降反升、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严重滞后、能源消费量增长过快等问题突出,特别是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地区,将会同有关部门严格追究有关市县、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三)做好宣传引导。利用好全国低碳日、节能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等重要节点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提升全民低碳意识,弘扬以低碳为荣的社会新风尚。鼓励企业主动公开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

               应对气候变化和污染减排工作办公室(代章)

2019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10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