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0175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土壤环境管理处 | 发布日期 | : | 2020-07-29 15:57 |
名称 | : | 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5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 | 2020-07-29 15:57 |
[A]
[主动公开]
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75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宁环函〔2020〕621号
自治区扶贫办:
现就韩娜代表提出《关于改善大武口区星海镇移民居住环境,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大武口区星海镇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自治区为解决南部山区贫困问题从隆德县搬迁的移民安置区。多年以来,各级党委和政府非常重视安置区建设和移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确保了能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为解决安置区环境问题,保证饮水安全,仅自治区生态环境和财政部门从2010-2020年先后投入1419万元用于星海镇镇区及其它村队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养殖区、温棚园区污染治理。同时,加大环境污染执法力度,取缔小型燃煤锅炉、“散乱污”企业,督促相关部门加强村庄环境污染治理,使星海镇区域生态环境和群众居住环境得到很大改善。
下一步,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国家对“三农”工作的越来越重视,一定会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投入大量人、财、物力量解决存在问题。会把农村建设得如诗如画、如我们少年时蝶飞蛙鸣鸟欢唱的田园风光景象!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将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提出的“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要求为指引,根据实际,以规划为引领,以项目为支撑,进一步加大对包括星海镇在内的全区所有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力度,加强环境监测和执法检查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宁夏的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生态更和谐,环境更宜居,人民更幸福。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
贺耀国,<0951>516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