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40000MB190962X6/2022-02038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发布日期 2022-11-01 15:00
名称 关于宸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意见的函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11-01 10:00


关于宸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置中心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意见的函



宁夏宸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宸宇环保无害化处置中心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宁宸办发〔202274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规定,你公司在不改变项目性质、地点和增加处置规模、处置工艺的情况下,对现有处置系统进行优化调整,暂不构成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1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