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40000MB190962X6/2023-00232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水生态环境处 发布日期 2023-02-20 10:15
名称

关于优化水污染防治申报项目帮扶指导举措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2-17 14:15

宁环办函〔2023〕10号


关于优化水污染防治申报项目

帮扶指导举措的通知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先行区建设充分发挥水生态环境重大项目对先行区建设和污染防治工作的推动效应有效破解资金等项目资金空转的困局,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对2023年拟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开展帮扶指导,现将相关举措通知如下。

、提前介入靠前服务解决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项目可研阶段,前移项目审核关口,指导项目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入库要求》开展项目谋划。组织专家项目技术路线、投资测算和应用场景进行实地踏勘和指导帮扶,鼓励项目申报单位委托具有环境工程设计资质的中介单位联合开展项目申报,提升申报项目质量。

宽进严管容缺审核。对符合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入库要求》申报入库项目实行容缺审核,申报入库阶段可暂不提供可研批复,可研批复可在生态环境厅上报生态环境部申请入库前取得减轻申报单位前期工作量,高质量开展项目谋划与前期手续办理。减少反复变更可研、用地受限和不符合防洪评价等客观因素造成项目申报前期准备周期较长、前期经费投入过大的问题。

环环紧扣,指导填报。针对以往个别项目系统申报过程存在水体类型、项目类型填报错误导致项目被生态环境部退回的情况,安排专人指导申报单位开展系统填报工作系统填报过程中出现水体类型、项目类型等关键信息把握不准的,对口项目帮扶人员直接对接生态环境部技术审核人员进行逐项确认确保所有申报信息无误后,再正式提交审核

加强督导,过程严管定期对已下达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调度督导、帮扶,因地制宜优化工程组织施工优化资金投入,帮扶指导项目实施单位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确保项目按照申报进度顺利实施,稳定运行。

严控时效及时增补。督导帮扶中发现项目推进不力且在一个周期年度内仍无法继续实施,或资金下达后在一个周期年度内开工建设项目,及时收回中央资金,统筹安排储备库中其他具备实施条件的成熟项目进行资金拨付,降低资金空转周期,充分发挥资金环境效益。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32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