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40000MB190962X6/2023-00375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发布日期 2023-05-10 17:00
名称 关于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5-10 09:00


宁环办发〔2023〕18号


关于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法治

工作要点》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派出机构: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法治工作要点》已经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35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法治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法治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实施依法治区战略,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纵深推进“八五”普法,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工作法治化,为打造绿色生态宝地,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组织领导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内容,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研讨班中,突出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认真研究部署和推动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落地落实,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机关党委〈人事处〉、法规与标准处负责落实)

2.建立健全厅党组领导法治工作制度机制,完善法治考核评价制度全面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厅党组专题听取2022年度法治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本年度法治重点工作,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规与标准处负责落实)

3.加快推进法治体系建设。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落实法治宁夏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量化任务指标,细化推动措施,确保法治体系建设目标如期完成。(各有关厅机关处室、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落实)

完善生态环境领域法规标准体系

4.制定修订地方法规,助推绿色发展制定出台《自治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开展《自治区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前期调研,不断完善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体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法规与标准处、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应对气候变化与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负责落实

5.积极支持和指导地方环境立法工作。指导监督设区的市立法工作,强对地市环境立法工作调研,积极支持和推动各地出台地方亟需、针对性强的法规和政府部门规章。法规与标准处负责落实

6.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强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完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全面提升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水平坚持谁制定、谁报备、谁负责,确保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完善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常态化清理机制,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法规与标准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共同落实

7.围绕“减污降碳”强化地方标准引领。制修订《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煤基活性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推动“十四五”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科学化进程法规与标准处、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负责落实)

8.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不断完善线索筛查、索赔磋商、生态修复等关键环节工作机制。紧盯薄弱环节,加大督办力度,督促各地按时完成生态环境部反馈案件线索筛查、启动和办理。法规与标准处负责落实

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9.全力配合做好中央和自治区法治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回头看,确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积极开展全区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争创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有力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抓出实效。法规与标准处牵头,科技与财务处、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等共同落实)

10.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确定并公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决策程序形成的记录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办公室〈宣传教育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共同落实

11.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推进权责清单“三级四同指导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做好清单统一规范工作。(法规与标准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共同落实

12.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继续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强化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更大力度简政放权,严格落实“非禁即入”持续清理、破除清单之外的隐性准入壁垒,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功能,提高在线审批效率,巩固“三减一提升”、“证照分离”成果,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法规与标准处牵头,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水生态环境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等共同落实

13.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凡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有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均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应审必审、全面覆盖。法规与标准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共同落实

14.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下沉强化执法人员、经费、技术、服装配套保障,推动落实行政执法装备政策。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与证件管理,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标准执法程序。加大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紧密衔接,做到违法必究,损害必罚。加强移动执法系统建设与应用,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科技与财务处、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法规与标准处负责落实)

15.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强化出庭效果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配合落实自治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任务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开展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强化行政争议非诉讼化解(法规与标准处、办公室〈宣传教育处〉负责落实)

四、切实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

16.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培训、支部党建、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努力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深化认识,全面理解把握,做到常学常新、常学常悟、常学常用,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法治宁夏建设的强大动力、思路举措和生动实践。法规与标准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共同落实

17.深入学习宪法树立宪法至上理念,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尊严,树立宪法权威。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贯彻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宪法意识,保障宪法全面正确实施,引领带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敬畏宪法的浓厚氛围(法规与标准处、办公室<宣传教育处>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共同落实)

18.深入学习民法典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重要论述,阐释好民法典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利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法规与标准处、办公室<宣传教育处>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共同落实)

19.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组织党员干部突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认真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把学习党内法规作为“三会一课”重要内容,列入党员应知应会知识清单,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协调衔接,不断明确党内法规学习重点,细化有关责任。(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法规与标准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共同落实

20.深入学习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管什么学什么、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学什么”的原则,结合履行工作职能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知识学习,更好适应依法管理生态环境业务工作需要。(法规与标准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共同落实

21.加强集体学法与日常学法。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建立健全定期集体学法制度,通过厅党组会议会前学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专题学法等方式,举办两期“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领导干部会前学法计划》。加强日常学法,党员干部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开展需要,坚持以自学为主,联系实际制定学习计划,保证每年度学法不少于60学时,推动学法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利用宁夏干部网络培训、部门网站等资源以及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不断提高学法用法的实效性。(法规与标准处、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共同落实

22.加强年度述法和日常考法。把述法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责内容,领导干部全覆盖提交年度述职述责述廉述法报告。坚持开展专题会议述法,每年至少专题听取1次领导干部依法履职、依法办事情况。建立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制度,每年至少组织1次国家工作人员全覆盖考法,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培养,以考促学,以学促廉。法规与标准处、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共同落实

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23.加大普法工作力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继续实施《自治区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系统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宣传教育,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完善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组织开展经常性以案释法活动,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构建大普法格局(法规与标准处、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共同落实

24.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善于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普法,积极传播法治建设正能量、好声音,培育法治文化形象品牌,推动法治精神深入人心。法规与标准处、办公室<宣传教育处>、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共同落实

25.抓好重要节日和时间节点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生态优先战略、打造绿色生态宝地和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组织谋划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六五环境日等集中宣传活动,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大力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理念,提升全面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氛围。(办公室〈宣传教育处〉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法规与标准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共同落实

强化法治建设组织保障

26.加强组织领导。各处室(单位)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年度法治工作要点,细化量化任务分工,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工作,把本部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落实

27.强化督查考核。各处室(单位)严格遵守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办法,对各部门推进法治建设、完成重点工作任务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和考核,加强考核结果运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及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法规与标准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共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