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11640000MB190962X6/2023-00381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 | 发布日期 | : | 2023-07-04 16:25 |
名称 | : | 关于严鹏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 | 2023-07-03 16:00 |
宁环党发〔2023〕32号
关于严鹏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严鹏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宁组干〔2023〕252号),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严鹏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处处长职务、一级调研员职级;
洪兆飞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处处长,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处长职务;
任培军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
谢永春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处长,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副局长职务、三级调研员职级;
张卫红任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主任,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志刚任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主任,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主任职务;
杜荣伟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主任,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副主任职务;
杨先梁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一级调研员,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处长职务;
谢向阳任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一级调研员,免去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主任职务;
单宁波任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二级调研员,免去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三级调研员职级;
赵敏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三级调研员,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三级调研员职级;
潘荣生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三级调研员;
李淑娟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二级主任科员,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李晓东任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二级主任科员,免去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南学伟任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二级主任科员,免去自治区核与辐射中心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段悦任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三级主任科员;
张瑾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四级主任科员;
金丹丹任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四级主任科员;
马博尧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处一级科员;
免去张玉龙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主任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谢永春、张卫红、王志刚、杜荣伟4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2023年6月27日起计算;杨先梁、谢向阳、单宁波任职时间从2023年6月27日起计算;任培军同志调任试用期已满,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计算;其他人员任职时间从2023年6月13日起计算。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
2023年7月3日
(此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