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40000MB190962X6/2023-00410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生态环境处 发布日期 2023-06-09 18:30
名称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03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6-08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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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103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宁环函〔2023〕445号


自治区水利厅: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宁环办函〔202329号)要求,现就民进提出的关于落实河湖长制,着力改善水生态环境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近年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积极推进河湖治理和保护,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

按照国家《水十条》工作要求,生态环境厅累计投入中央、自治区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0多亿元,重点支持了持五市开展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再生水利用、滨河缓冲带生态修复等重点项目建设,在黄河支流、城市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末端以及主要入黄排水沟适宜地段累计建设人工湿地62座,主要污染物出水水质均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标准执行,已建成投运48座并发挥了进一步控制和提升水质的环境效益。全区35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均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23个工业园区的26座污水处理厂实现全收集、全处理,22条主要排水沟入黄口和固原市辖区黄河支流水质全部达到类及以上。实施清水河、渝河、葫芦河、沙湖、重点入黄排水沟等不达标水体综合治理,全区13条黑臭水体全部消除。强化监测考核,将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纳入自治区效能考核和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实时调度国控、区控断面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对水质不达标或明显下降的市、县(区)及时预警。2022年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加强入河(湖、沟)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3年全区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安排》中各项工作,加快推进新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实施不达标水源地专项治理行动,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组织各地做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示范工程;推进黄河干流及重要支流、重点湖泊、主要排水沟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和分类整治,建设统一的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平台;深化重点入黄排水沟综合治理,对支沟(分沟)上的农村生活污水直排口逐步优化合并接入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持续推进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实施一批水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有序推进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0951>5160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