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主要预期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左右,规上工业、农业、服务业增加值分别增长8%、5%、6.5%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增长6.5%和7.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粮食播种面积、粮食总产量、单位GDP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和其他污染物排放指标等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 | 陈春平 买彦州 吴秀章 王立 刘军 | 主责单位: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 2023年 12月底前 | 国家未下达2023年度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目标任务。2023年上半年,全区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73.8%;黄河干流宁夏段保持Ⅱ类进出。 | 序时推进 |
32 | 着力实施数字化社会工程,加快环保、交通、金融、文化等领域数字化转型,推动互联网+教育、+医疗健康、+城乡供水等加快提质增效,力推“互联网+宁夏”全面升级。 | 买彦州马宗保 | 主责单位: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地方金融监管局、供销社,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保监局,宁夏通信管理局,中国移动、电信、联通、广电宁夏分公司 配合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宁夏通信管理局 | 2023年 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 正在实施生态环境数字政府能力提升项目,提升生态环境数据服务能力和应用水平;结合工作实际持续完善生态环境数据资源中心专项应用数据共享机制;完成将大气区域污染形势分布图数据接入生态环境数据资源中心平台并实现数据实时更新;在“宁夏环境”APP中增加生态环境补偿管理功能应用。 | 序时推进 |
39 | 深化“六权”改革,加大试点县政策倾斜,提高资源市场化配置效率。 | 陈春平买彦州吴秀章刘军 | 主责单位: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林业和草原局 配合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 2023年 12月底前 | 5月8日制定出台《关于开展碳排放权改革全面融入全国碳市场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建立健全法规体系等十个方面改革任务。同时,赴银川市、固原市开展碳排放权改革调研,拟定《重点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规范》《第三方核查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初稿。5月赴银川市、石嘴山市、中卫市开展排污权改革调研,指导各地常态化开展排污权交易,截至目前,累计完成交易292笔,交易总额1639万元,完成排污权抵押贷款7笔,授信金额共1.13亿元。 | 序时推进 |
69 | 切实抓好黄河大保护大治理,确保母亲河健康安澜。 | 陈春平买彦州刘军 | 主责单位: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水利厅 配合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宁夏气象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 长期坚持 | 打好黄河支流和重点入河排水沟全断面劣Ⅴ类水体清零攻坚战,1-5月黄河支流22个监测断面,全区黄河支流断面Ⅳ类及以上水质比例为90.4%,劣Ⅴ类水质比例为9.5%。全区10个沿黄重要湖库监测点位,Ⅲ类及以上水质优良比例为90.0%,Ⅳ类水质比例为10.0%。全区22条主要排水沟,Ⅳ类以上水质比例为97.3%,Ⅴ类水质比例为2.7%。 | 序时推进 |
74 | 加快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建设,实施典农河、渝河等河湖生态修复工程,持续开展区域水系连通、水美乡村建设,积极创建全国美丽河湖。 | 买彦州刘军 | 主责单位:水利厅、生态环境厅 配合单位: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 | 2023年 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 已将鸣翠湖、陈家湖、茹河、策底河等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申报入中央库,目前生态环境部已完成审核。开展生态缓冲带划定,已完成全区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不合规行为清理整治工作,优先划定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三场一通道”、野生动物保护栖息地等重要河流干流、重要支流和重点湖库生态缓冲带。继续加强美丽河湖建设,积极组织隆德渝河、泾源香水河申报案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 序时推进 |
76 | 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水源涵养、国土整治、防沙治沙等重大生态工程,持续推进以“一河三山”为重点的生态保护修复,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快全国科学绿化示范区建设,争创贺兰山、六盘山国家公园。 | 吴秀章刘军 | 主责单位:自然资源厅、林草局、生态环境厅 配合单位: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宁夏气象局 | 2023年 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 围绕“三水统筹”,切实加强入河(湖、沟)排污口监督管理,2023年1-5月,国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0.0%,劣Ⅴ类水体比例为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环境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68.8%,黄河干流宁夏段保持“Ⅱ类进Ⅱ类出”。制定《2023年全区大气与噪声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安排》《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开展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与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制定《2023年全区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发布2023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完善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机制。印发《关于有效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切实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 序时推进 |
78 | 地级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4%,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0%,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45%,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2%。 | 吴秀章王立刘军 | 主责单位: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 配合单位: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 2023年 12月底前 | 2023年上半年,全区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73.8%;2023年1-5月,“十四五”国家考核的20个地表水断面水质总体稳定,Ⅲ类及以上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0.0%,劣Ⅴ类水体比例为0%。印发《2023年固体废物与化学品重点工作安排》,审核固体废物环境治理项目12个、入库9个。 | 序时推进 |
79 | 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和损害赔偿制度,支持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用好生态环保督察制度“利剑”。 | 陈春平吴秀章刘军 | 主责单位: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财政厅、林业和草原局 配合单位:司法厅、水利厅 | 2023年 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 开展跨省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工作,主动加强与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的沟通对接工作。经过反复磋商,目前与甘肃省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已达成一致,甘肃省人民政府已签字盖章。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和专项督察,共反馈整改任务285项,目前已完成整改262项,正在推进23项;督察期间交办的501件群众信访投诉件已办结500件,办结率为99%。 | 序时推进 |
80 | 全面加快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力争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进入优秀等次,全力以赴守护好宁夏的绿水青山。 | 刘军 | 主责单位:生态环境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 2023年 12月底前 | 截至目前,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77项整改任务中,应于2023年完成的29项整改任务,有6项基本完成待验收;其他整改任务正在有序推进。督察转办的1240件群众信访投诉件已办结1227件,办结率为99%。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开展自查评估4次,按期完成2022年度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自查评估和资料报送工作,对自查扣分事项积极协调生态环境部有关司局争取考核得分。印发《自治区落实2023年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争优工作方案》,调度市县区和有关厅局考核任务进展情况1次并形成分析报告,联合部规划院开展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调度评估研究,有针对性的做好2023年度备考工作。 | 序时推进 |
82 | 加快发展节能环保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产业,加大生态环保设施建设和采购绿色低碳产品力度,积极推广利用绿色技术,推动垃圾发电地级市全覆盖。 | 陈春平吴秀章王立刘军 | 主责单位: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 配合单位: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机关事务管理局 | 2023年 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 制定印发《2023年固体废物与化学品重点工作安排》《2023年“无废城市”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统筹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年度目标任务,稳步推进银川市、石嘴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强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监督管理,定期公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及危险废物库存情况。2023年上半年,审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2期,电子废物规范拆解量548493台(套),且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 序时推进 |
83 | 积极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坚决不上环保不达标项目,推动能耗“双控”逐步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单位GDP能耗下降3.2%左右,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3.4%。 | 陈春平吴秀章刘军 | 主责单位: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 配合单位:科技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和草原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 2023年 12月底前 | 对全区新、改、扩建“两高一低”项目,严把环境准入关口,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不予环评审批。会同自治区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组织开展新一轮“两高”项目排查,建立了《自治区新一轮“两高”项目清单》,推进“两高”项目问题整改。目前国家未下达2023年度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目标任务。 | 序时推进 |
84 | 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碳交易制度,建设中国气象局温室气体及碳中和监测评估中心宁夏分中心。 | 陈春平买彦州刘军 | 主责单位:生态环境厅、统计局,宁夏气象局 配合单位: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 2023年 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 正在收集整理各地区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相关制度文件,并根据年度碳排放核查工作情况,修改完善自治区重点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规范及碳排放报告核查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 序时推进 |
85 | 出台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工作实施意见,每年6月在全区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活动,努力走出一条宁夏特色的绿色低碳发展新路子。 | 陈春平吴秀章刘军 | 主责单位: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 配合单位: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司法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厅、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林业和草原局、团委,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 2023年 3月底前出台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工作实施意见, 2023年 6月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活动 | 将宣传实践月活动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用时2月、先后修改11稿,拟定活动方案。牵头部门调整为发展改革委后,全力配合发展改革委和银川市组织开展了主题宣传实践月活动启动仪式、六五环境日活动等。 | 已完成 全年任务 |
86 | 全面优化区域布局。充分利用国家支持西部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叠加优势,系统构建覆盖五级五市的区域经济格局。紧紧围绕加快先行区建设,建立全面科学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各项工作细化量化实化。 | 陈春平吴秀章刘军 | 主责单位: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 配合单位: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厅、统计局、政府研究室、林业和草原局,宁东管委会,宁夏调查总队,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 2023年 3月底前 | 已将4项生态环保指标纳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评价核心指标体系》。 | 已完成 全年任务 |
101 | 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力求精心规划、精美设计、精致建设、精细管理。提升城市承载力。实施城市更新改造“十项工程”,提升一批老旧小区、传统商圈、特色街区、产业遗存,改造“四类”管线300公里。加快改善大循环、畅通微循环,新建一批疏堵路、停车位、充电桩等。积极推进“海绵城市”“无废城市”“清洁取暖城市”建设和“十小便民工程”。 | 吴秀章王立刘军 | 主责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商务厅、生态环境厅 配合单位: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厅、体育局、林草局,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 2023年 12月底前 | 编制印发《“无废城市”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指导银川市、石嘴山市编制印发了2023年“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及措施。及时向生态环境部报送2022年工作进展,每季度调度两市工作开展情况。征集“无废城市”建设典型示范项目26个,将进行筛选评估后印发全区推广借鉴。安排自治区专项资金1200万元,支持3个“无废城市”建设典型师范项目建设。银川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正在实施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2023年上半年完成清洁取暖散煤替代54545户。 | 序时推进 |
122 | 深入开展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加快推进全区居民供热室温达到20℃以上,让老百姓住得更安心、更舒心、更暖心。 | 王立刘军 | 主责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 配合单位: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 2023年 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 银川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成功入围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三年累计将获得中央财政支持48亿元,2021年完成清洁取暖散煤替代8713户,2022年完成清洁取暖散煤替代103214户,2023年上半年完成清洁取暖散煤替代54545户,累计完成清洁取暖散煤替代166472户。 | 序时推进 |
150 | 切实保障生产安全。坚持以“安全城市”为基础、以“本质安全”为目标、以整治隐患为手段、以资金投入为保障、以责任落实为根本,全面强化煤矿、危化、燃气、交通、消防、网络运行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源头整治,力争2025年前全区正常生产煤矿全部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化工园区(集中区)安全风险等级全部降到低风险等级,坚决遏制重大事故。 | 陈春平 | 主责单位:自治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配合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 2023年 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履行安全生产部门职责,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细化到污染防治全过程,将安全生产与污染防治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领域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成立了全区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全区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与生态环境保护违法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紧密结合起来,与“四防”督查结合起来,在查环境违法问题中查安全生产隐患。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积极主动与应急管理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及时移交企业安全隐患线索、开展联合执法,避免出现监管盲区。 | 序时推进 |
162 | 旗帜鲜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政府具体工作中、体现到干部实际行动上。 | 自治区政府班子成员 | 主责单位: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 长期 坚持 |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求,带头执行各项,从严落实重大事项报告规定制度、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自律上当标杆、作表率。 | 序时推进 |
163 |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开展主题教育和“四大”活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勇于自我革命,增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 自治区政府班子成员 | 主责单位: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 长期 坚持 | 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采取“六学”模式,举办专题读书班和专题研学班,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4次、生态环保大讲堂6期,各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青年学习小组等形式,迅速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热潮。结合生态保护工作实际,确定11个调研课题,深入一线、解剖“麻雀”,真正把问题找准、把实情摸透、把措施提实。做好检视整改文章,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扎实开展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改整治,聚焦涉水、涉气等行业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监测数据造假、违法排污等突出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各地对检查问题逐项建立任务、标准、时限、责任“四项清单”,实行台账动态管理,坚决做到“四个一批”。 | 序时推进 |
166 | 完善加强政府部门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系。更加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听民声重民意顺民心,确保政府工作充分体现人民的意愿。 | 自治区政府班子成员 | 主责单位: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 长期坚持 | 研究吸纳代表、委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扎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2023年度生态环境厅协办的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成。 | 任务过半 |
167 |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现代化建设最需要的是实干,最迫切需要大批能挑重担、干重活的实干家。实现各项目标,关键在加快行动速度、加大落实力度。坚决反对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体现担当。 | 自治区政府班子成员 | 主责单位: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 长期坚持 | 深化拓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主题教育工作要求,制定下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民办实事”分工安排》,围绕实施生态优先战略办实事明确了4项任务12项具体措施,按月调度,力促落实。扎实开展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在吃透精神、准确把握、对标对表中央纪委监委、自治区纪委监委的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强化问题导向,全面开展自查,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党建督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把手”述责述廉等工作,层层压实责任,集中精力抓好整改纠正。 | 序时推进 |
169 | 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坚决纠治各种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 自治区政府班子成员 | 主责单位: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 长期坚持 | 全面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细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问题清单、问责清单“三个清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细化完善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三级五岗”责任单、任务清单,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在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积极作为,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大力发扬革命精神、奋斗精神、实干精神,把牢精文减会的刚性约束,改进督查检查考核方式,持续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推动党员干部涵养浩然正气,自觉抵制歪风邪气。 | 序时推进 |
171 | 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正确把握、带头建立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切实做到政府清廉、政风清朗、干部清正。 | 自治区政府班子成员 | 主责单位: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 长期坚持 |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建立“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机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敢于担当、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部署要求,大力实施“四警六廉”工程,持续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通过组织学习党规党纪,观看警示教育片《为官之箴》,阅学《忏悔警示录》,讲授专题党课,拍摄制作廉政警示教育微视频等方式,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主题党日活动。更新完善干部廉政档案,及时分析廉政风险,适时开展廉政谈话,深入推进廉洁型机关建设。 | 序时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