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11640000MB190962X6/2023-00457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 | 发布日期 | : | 2023-09-25 09:50 |
名称 | : | 关于魏学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 | 2023-09-21 18:05 |
关于魏学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宁环党发〔2023〕51号
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9月12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魏学峰晋升自治区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一级主任科员,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二级主任科员;
张龙晋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二级主任科员,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三级主任科员;
纳静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综合处四级主任科员;
贾家辉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处一级科员;
张超任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办公室一级科员;
杨乐任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电磁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科一级科员。
以上人员任职时间从2023年9月12日起计算。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
2023年9月21日
(此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