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11640000MB190962X6/2023-00461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 | 发布日期 | : | 2023-08-18 15:15 |
名称 | : | 关于孙源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 | 2023-08-17 14:55 |
关于孙源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宁环党发〔2023〕43号
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科级干部职务任免的请示》(宁环监测党〔2023〕2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
张磊任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办公室主任,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污染源与应急监测科科长职务;
马娟任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自然生态环境监测科科长,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浩任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污染源与应急监测科科长,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分析测试科科长职务;
孙源任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综合技术科科长,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综合技术科副科长职务;
丁婧任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分析测试科科长,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水环境监测科副科长职务;
岳新斌任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污染源与应急监测科副科长,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自然生态环境监测科副科长职务;
张向郡任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自然生态环境监测科副科长,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污染源与应急监测科副科长职务;
海军任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水环境监测科副科长;
马烈娟任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综合技术科副科长;
纪皎任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研究科副科长。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孙源、丁婧、海军、马烈娟、纪皎5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
2023年8月17日
(此件向社会公开)